文档介绍:近几年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切实找准位置,拓展审监职能,构筑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审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有效的促进了审监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司法为民水平和整体工作水平,审监庭在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的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第一,并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2003年至2008年连续被评为先进集体,审判庭干部中历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多人。准旗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的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第一,在其他多项考核 中,均名列全市,全旗第一,有部分工作已经走入全国全区第一。
    我院审判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为龙头,构筑案件质量监督体系,促进司法为民。
    几年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与法律至上为指导思想,以公正和效率为工作主题,明确了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建立了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以案件质量监督检查为中心的质量管理监督机制,有效的规范了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执法行为,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一)、建章立制,严格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审判监督长效机制。为了使案件质量监督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室,由院长主管,审判监督庭具体负责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在2005年年初,我院制定出台了《案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立案、审判、执行、庭审、案件回访五个方面中所涉及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对案件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督,把各个审判环节的质量要求层层量化分解,使之可评可考,不仅使干警明确了办案质量、办案标准和工作目标,也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的长效机制,有力的促进了审判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转变审判监督工作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的、多层次的监督。为提高监督效果,在监督方式上,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以事中监督为着力点,进行主动监督。审监庭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进行庭审观摩,根据开庭排期表确定庭审观摩的比例和数量,采取听、议、查等方式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庭审,及时对庭审质量进行评价,肯定优点,指出问题。
    第一、对于庭审监督,具体看法官着法袍是否规范;法槌使用是否正确;法庭纪律,权利义务是否告知;争议焦点是否归纳、恰切、简明;举证、质证、认证是否分层次进行;对无争议的事实是否当庭予以确认;法庭辩论是否有序;当事人是否进行最后陈述等。同时还对值庭的法警和书记员工作进行监督,对于法警的着装是否符合要求和值庭工作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押解人犯,是否对审判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警卫法庭,是否服从审判员的指挥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对书记员的庭前准备工作,各类笔录的记录是否规范和完整,装订、整理案卷是否规范,与审判人员配合是否密切等进行监督,建立庭审档案,法警监督档案和书记员监督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主要依据和主要内容,促使审判人员、法警、书记员认真对待每次庭审,注意整个案件的庭审和审判质量。通过庭审监督,有效的提高了庭审质量,规范了庭审程序。
    第二、对于立案工作的监督,注重事前监督,建立监督档案,我们主要采取抽查的方式,从案卷的形式上进行审查,看立案是否依法进行,案件中的立案材料是否齐全,送达是否及时合法,预收诉讼费是否准确,减缓免手续是否齐全,送达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立案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和标准,排期开庭是否规范,最后看案件的处理结果,审查立案的案由是否准确和立案受理审查是否严格,尤其是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体资格,管辖权等问题进行主要的审查。2008年对立案工作进行抽查监督90余次,发现和纠正19个问题。
    第三、确立回访当事人制度,建立回访档案,当事人是诉讼活动的主体,直接参与诉讼的全过程,对法官的执法水平,审判作风,办案质量和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看得最清楚,了解的最多,是最有发言权的评判者。通过回访当事人这一渠道,变上访为下访,主动征求当事人特别是败诉方当事人的意见,从中发现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升我院审判和执行工作质量。2008年,回访案件当事人178人次,发现和解决43个问题。
    第四、对于执行工作的监督,建立执行工作监督档案,我们主要采取审查案卷和回访当事人的办法。一看申请执行的依据和执行的文书是否符合法规范,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得当、合法,执行的效率情况;二看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对我们执行人员工作作风的满意程度,执行的效果情况。三看是否有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现象,是否有占用执行款物的现象等,执行实体情况。2008年共抽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