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双龙村农机专业
合作社台帐
(2011年度)
目录
一、凤凰镇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凤凰镇双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三、凤凰镇双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员成员名单
四、凤凰镇双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名单
五、凤凰镇双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代表大会成员名单
六、凤凰镇双龙村农机合作社股份概况
七、凤凰镇双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名单
八、凤凰镇双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概况
九、凤凰镇双龙村植物保专业服务队概况
十、双龙村农机合作社植保专业服务队管理办法
十一、双龙村植保专业化服务公约
十二、双龙村植保防护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及用药规范
十三、双龙村创建“机插秧服务组织”目标
十四、双龙村机插秧服务组织管理制度
十五、双龙村机插秧服务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十六、双龙村机插秧服务组织建设规章制度工作职责网络图
十七、双龙村农机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十八、双龙村农机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十九、双龙村农机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双龙村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双龙村农机安全检查员工作职责
二十一、双龙村农机安全生产公约
二十二、双龙村农机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守则
二十三、活动记录
凤凰镇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凤凰镇农业机械技术服务协会(简称农机合作社)是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发展农机现代化,带领人民增收致富的助手,业务上受镇农服中心领导。
第二条本会宗旨:团结,组织本会农业机械拥有者,对各农业种植作物进行各种服务,并有义务提高作业范围质量,促进本地机插秧的普及、推广和提高,为发展本镇的高效农业经济服务。
本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1、普及现代机械化耕作,引进新型农业机械。
2、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解决服务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加强对各农机手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带动机手共同致富。
4、围绕机手增收问题,开展献技献策活动、努力帮助机手扩大作业范围。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
1、承认本会章程,并能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2、具有相当初中文化水平的有一定农机耕作经验的机手。
3、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和本专业技术干部。
第五条加入本协会必须由本人申请和介绍人或单位推荐,经镇农服中心审批。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权利:
1、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和建议权。
3、可以优先参加农服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取得农服中心印发的各种科技资料,优先享有本会的技术服务,优先享受本会拓展的销售渠道。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2、必须按照标准化的市场运作,规范服务程序、质量,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产业的品牌。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会是镇农服中心下属协会。
第八条本会选举产生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
第九条本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会长或副会长召集。
第四章经费
第十条本活动经费主要来源:
1、单位资助和个人捐赠。
2、会费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4、科技研究项目的收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经农机技术服务协会全体会员会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属镇,并报张家港市农业局备案。
第十二条本会会址设在凤凰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凤凰镇农机技术服务协会第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过)
凤凰镇双龙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钱惠艺、钱丽芬、孙江、吴正良、王月明、沈凤萍、徐长生、陈晓东、王凤刚、姚惠兵、孙惠明、徐永明、沈国祥、王金良、夏绍祥、陶根才、陈云才、俞春风等18人发起,于2008年4月1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 凤凰镇双龙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37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钱惠艺
本社住所: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村,邮政编码:215614。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各村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包括:
(一)农田常规耕作;
(二)组织进行农作物收割;
(三)进行机插秧服务;
(四)组织灌溉、用药服务;
上述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