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x公司公司xxxxx矿
瓦
斯
抽
采
达
标
评
判
细
则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前言
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一、抽采管路系统
抽采管路系统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瓦斯利用的要求以及矿井的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系统的频繁改动,确保管道运输和安装维护的方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抽采管路通过的巷道曲线段少、距离短,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大于50°。
2、抽采管路系统应布置在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内, m。
3、抽采管路系统设于主要运输巷道内时,在人行道侧必须架设护栏,并与巷道壁固定,与巷道壁的距离应满足检修要求, m, m。
5、当抽采设备或管路发生故障时,管路内的瓦斯不得外泄流入布置机电设备的巷道和采掘工作面。
6、管径要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渡节。
7、瓦斯抽采管路的管径应按最大流量分段计算(),并与抽采设备能力相适应,抽采管路按经济流速为10~15 m/s和最大通过流量计算管径,抽采系统管材的备用量可取10%。
8、敷设抽采管路时,抽放管应避开淋水带并在规定高度吊挂,严禁管道通过积水区;当沿倾角大于20度的巷道敷设抽采管路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管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
11、局部阻力可用估算法计算,一般取摩擦阻力的10~20%。用估算法计算局部阻力时,管路系统长、网络复杂或主管管径小者,可按上限取值,反之则按下限取值,计算直管摩擦阻力按
。
13、地面管路布置尽可能避免布置在车辆通行频繁的主干道旁,不得将抽采管路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等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主干管布置应与周边及矿区的发展规划和建筑相结合。
14瓦斯管道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他管网,当必须穿过其他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
抽采管路附属装置及设施
1、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应装设瓦斯计量装置。
2、抽采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在适当距离应设置放水器(其间距一般为200m~300m,最大不超过500m)。在抽采管路的适当部位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3、抽采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
4、当阻燃抗静电新材料的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参数能够达到井下使用有关规定时,可选用阻燃抗静电新材料的瓦斯抽采管,但井下抽采管路禁止采用玻璃钢管(已经安装的要逐渐淘汰更换)。
5、在倾斜巷道中,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对28°以下的斜巷,间距一般取15 m~20 m。
6、抽采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并要采取防腐蚀、防砸坏、防带电及防冻等措施。
7、通往井下的抽采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8、矿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
二、抽采设备及抽放站
1、瓦斯抽采设备宜选用湿式(水环式真空泵)抽采泵。抽采泵的能力,应满足矿井瓦斯抽采期间或在瓦斯抽采设备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采量和最大抽采阻力的要求,且应有不小于15%的富裕能力。矿井抽采系统的总阻力,必须按管网最大阻力计算,瓦斯抽采系统应不出现正压状态。
2、在抽采站内,瓦斯抽采泵及附属设备只有一套工作时,必须备用一套;两套或两套以上工作时,必须至少备用一套。
抽采站位置
1、设在工程地质条件可靠地带不受洪涝威胁,避开滑坡、溶洞、断层破碎带及塌陷区等,宜设在回风井工业场地内,站房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及居住区不得小于50 m,应建在靠近公路和有水源的地方,应考虑进出管敷设方便,有利瓦斯输送,并尽可能留有扩能的余地,站房内及站房周围20 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
2、抽采站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耐火等级为二级。周围必须设置栅栏或围墙。站房附近管道应设置放水器及防爆、防回火装置,设置放空管及压力、流量、浓度测量装置,并应设置采样孔、阀门等附属装置。配气管设在抽采泵的入口侧,放空管设置在抽采泵的出口侧,管径应大于或等于抽采泵的进、出口直径,放空管的管口要高出抽采泵的建筑房顶3m以上。
3、抽采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检测仪表均应采用矿用防爆型。抽采站应有双回供电线路。抽采站应具有防雷电、防火灾、防洪涝、防冻等设施。
4、站房必须有直通矿和通风调度室的电话。
5、抽采泵运转时,必须对抽采泵水流量、水温度、泵轴温度等进行监测、监控。抽采站应有供水系统。站房设备冷却水一般采用闭路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