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区消防承诺书
业主消防安全承诺书为加强瑞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称《消防法》)、《郑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和《瑞园管理规约》(以下称《管理规约》)、《瑞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以下称《协议》)的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确定业主为号楼单元号的当然防火责任人,或为单位的当然防火责任人。现承诺如下:
一、消防安全责任范围(一)建立本物业单元(住宅、商铺、写字间)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物业单元(住宅、商铺、写字间)物业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办法》和《手册》、《管理规约》、《协议》的规定,并做好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物业单元(住宅、商铺、写字间)物业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
1、按照设计功能要求使用燃器,使用完燃器用具后关闭开关。
2、保持公共楼梯、走道和出入口畅通,不得占用或封堵;
3、不得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4、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用后关闭电器开关,以防事故发生;
5、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及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并落实必要的防火安全保护措施。
(三)防火责任人须按照有关部门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灭火器及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消防灭火器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应及时更换需更换的材料,使消防器材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
1、装修现场、办公室、会议室须按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只2Kg磷酸氨盐干粉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配备2只2Kg灭火器,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2、进行餐饮经营的厨房或其他使用明火的场所,必须按上述标准加倍配置灭火器。
(四)装饰装修/施工1、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装修方案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涉及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改动的,应事先报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大队审批通过,施工完毕后,需经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