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干粉灭火器买卖合同
消防器材买卖合同供方:需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标的、数量、价款: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正)该合同单价为货到需方施工工地后结算价格,含材料、运输、上、下车费、包装、税等全部费用。该合同数量为计划数量,双方按实际收货数量结算为准。
二、质量标准:
1、严格按需方要求规格、型号生产供应,质量符合国家现行GB14561-20**、GB3445-93等质量要求及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并负责其产品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
2、供方送货时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等全套软件资料,作为质量检测依据之一。供方负责其产品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三、损耗损耗由供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交货地点:需方委托收货人:
2、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的施工场地,运费、上下车费由供方承担。
五、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运输。
六、产品的交货期限:供方必须保证产品供货日期及质量,从**年**月**日起开始供货,供方严格按需方通知分批送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不付预付款,全部货到需方工地初验合格七个工作日付给实际总货款的70%,整体工程竣工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经需方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再付2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经需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结清质保金。
八、验收方法:
1、供方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准用证等全套软件资料。
2、货到工地,供需双方按约定质量标准和要求共同初验,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验收需方工地验收代表:赵乾明、任勇5、验收或使用后发生质量纠纷,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鉴定,按鉴定结果处理。
九、质保1、质保期:自整体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后需方在最终验收合格的文件上签字次日起贰年时间。在质保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由供方自费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