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名词解释: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电子商务法是一个新兴的综合的法律领域。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电生成、发送、接收或存储的信息。数据电文不但包括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所传递的信息。
数字签名:是电子签名广义概念中所包含的狭义概念,是指以非对称密钥加密方法(pki)产生的电子签名。数字签名只有信息发送者才能生成,别人无法伪造。
电子认证:是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是电子签别技术在商务交易关系中的一种具体的应用,是指后一种有特定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所作的认证,是一种下一的认证。
电子商务示范法:主要目的是为了促成和便利电子商务的应用,并且为基于纸面的文件与基于计算机信息的应用者,提供同等的法律待遇,是适应的当事人之间因使用计算机或其他现在技术,引起贸易通信方式上的较大的变化而起草的。
PKI:是指用公钥概念和技术来实施和提供安全服务的具有普适性的安全基础设施。
WIPO“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的《WTO版权条约》和《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W)》统称为“因特网条约”。
认证机构:是对电子商务交易当事人提供信用服务的授信赖的第三方。其主要任务是:手里数字凭证的申请,签发数字证书,以及对数字证书进行管理。
要约:是指订约人一方一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出的异地表达。
《欧洲电子商务行动方案》:确定了建立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四项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立法;确保单一市场的自由原则;立法必须考虑经营现实;有效满足公共利益目标。
在线交易当事人:主要是指进行网上电子交易的买方和卖方,也就是参加电子交易的主体。
在线支付:是指卖方与买方通过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时,银行为其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服务的一种业务。它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一个安全、快捷、方便的
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和网上资金结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