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学习建议】: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大变革的时期,在法律制度的发展上也是如此。法律在这时期的最大发展是成文法律的颁布和法治理论的提出。学习这一章应将人物与立法事件、主要主张结合在一起。如子产—铸刑书;商鞅—变法—法治主张等等。
这一时期在法律理论上做出巨大贡献的是法家学派。李悝、商鞅等等都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的“法治”措施都是以法家“法治”学说为理论基础的,所以在学习时应注意理论的体系化(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等)。
【本章知识点】:
、颁布的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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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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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改革
【基本内容】:
一、历史背景:伴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主要是铁器的发现和使用),生产力在春秋时期有了很大发展,经济的私有化程度不断加深,尤其是土地的私有化。经济的变化相应的带来了法律的变化,西周维系国家统治的礼治在政治、社会关系、法律方面都遭到挑战,即“礼崩乐坏”。新兴的统治手段—法治应运而生,其最先的表现就是成文法律向社会公开宣布。
二、主要法律活动:郑国铸刑书、晋国铸刑鼎、楚国公布成文法。
三、公布成文法引发的争论:子产铸刑书引发晋国的叔向的反对;晋国铸刑鼎引发孔子的批评。
【概念辨析】:
如何区分铸刑书、竹刑、铸刑鼎三次主要法律活动。
铸刑书
竹刑
铸刑鼎
国家
郑国
郑国
晋国
时间
公元前536年
公元前501年
公元前513年
人物
子产
邓析
赵鞍、范宣子
形式
书于鼎
书于竹简
书于铁鼓
第二节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基本内容】:
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最大变化是法家法治思想的盛行和《法经》的制定。
一、法治思想的主要特点:无论亲属贵贱,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颁布成文法;实施重刑,即重刑轻罪。
二、魏国、楚国、秦国相继在法家代表人物的指导下进行变法。其中以秦国的变法最为彻底、最成功。
三、李悝制定《法经》,它是中国第一步封建法典。
【疑难分析】:
战国时期盛行的法治主义在哪些方面与西周时期的礼制思想完全对立?
法治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刑罚作为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这与西周的礼制思想或法律指导思想是完全相反的。
法治主义
礼制思想
法律适用主体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法律形式
公布成文法
秘密法
礼与刑的关系
行刑,重其轻者
明德慎罚礼主刑辅
【概念辨析】:
《法经》:
战国时期,魏文侯相李悝集其他诸侯国立法之大成,制定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名为《法经》。《法经》以“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作为指导思想,首重对盗贼的惩处、追捕、囚禁,以杂法将法网严密化,又以具法规定量刑的通例。《法经》诸法合体,在编纂体例上对后世立法影响深远。
第三节商鞅在秦国的法治改革
【基本内容】: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分两次进行。这些变法涉及政治、经济、行政管理、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对秦国的国家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对中国的国家政治制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经济方面:废除井田制,发展农业生产。第一、奖励农业生产;第二、颁布“分户令”,要求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