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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考核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aihuichuanran1314 2018/6/3 文件大小:4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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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考核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派遣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全面、客观的了解、评价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提升素质、提升业绩、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派遣员工,是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我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沟通反馈、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所有派遣员工。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各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三方面。在考核中,工作业绩占70%,工作能力占15%,工作态度占15%。
第六条具体考核指标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一般从以下方面考虑:
工作业绩,考核期内销售额、利润、费用控制、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性、责任心、协作性、主动性等。
第七条各考核指标的分值及权重应当考虑各指标对岗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公司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重点,设置不同的最大分值及权重。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实施
第八条员工的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日常考核每天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年度考核每年度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一月份。
第九条日常考核、季度考核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考核对象总结直属领导评分绩效面谈考核结果汇总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员工在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其考核总分按以下标准加减:
(1)获表扬意见一次加2分;获表扬信一次加4分;获登报表扬加8分;获公司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加2分(员工因同一事件获得的奖励只加一次分,加分标准就高不就低)。
(2)四级违章一次减2分;三级违章一次减4分;二级违章一次减6分;一级违章一次减8分;红头文件处分一次减15分;顾客投诉,视情节轻重每次减3-10分(员工因同一事件的处罚只减一次分,减分标准就高不就低)。
第四章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得分划为四个等级:优秀90-100分;称职76-89分;基本称职60-75分;不称职59分以下。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员工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的派遣员工人数的15%。
第十三条年度综合考核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