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委关于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
转正实行“票决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票决制”范围
全站所有党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下列对象的党员发展或转正时,均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并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且予以公示后,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
2、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实施“票决制”程序
除执行发展、转正党员的正常程序外,在表决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会议主持人(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
2、由到会正式党员民主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3、监计票人员领取、发放表决票;
4、会议主持人详细说明表决票填写方法;
5、党员填写表决票(如有党员因文化程度等方面原因不能填写表决票的,可由其本人委托其他党员按委托人的意志代写);
6、进行投票。有表决权的党员依次进行投票。
7、清点统计。由监、计票人员清点收回表决票张数(如收回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本次投票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并当场进行统计、汇总;
8、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
9、会议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
10、会议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在票决汇总表上签名,封存表决票;
11、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及票决汇总情况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具体填写样式见附件),连同票决汇总表及其他有关材料,报车站党委审批。
12、召开支部大会前的征求群众意见,按《关于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测评制实施办法(另发文)。
三、“票决制”的基本原则
1、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开会及票决。
2、被表决对象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正的决议。经票决同意票未超过半数的,对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取消发展计划;对转正的预备党员,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3、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票决,分别计票和汇总。
四、有关要求
1、必须高度重视。各总支、支部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党的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抓好“票决制”工作。一是各总支、支部要做好对党员实行“票决制”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各总支要积极协助支部大会实施票决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在会前及时掌握票决对象的基本情况,帮助印制好有关表决票和表格。对刚开始实行票决制的党支部,车站党委要派人到会指导。对于票决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妥善加以处理。
2、必须严格把关。在票决前,支委会要详细介绍票决对象考察期间或预备期间的基本情况和表现情况,并认真组织到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如果在讨论过程中,因党员对票决对象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支委会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票决;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票决。
3、必须高度负责。在票决过程中,党支部要教育和引导党员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力,并认真做好填写表决票的解释、说明工作,以便减少无效票、废票的出现。
4、必须认真分析。党支部要认真梳理、分析和调查核实到会党员在票决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票决对象,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找出差距和明确努力方向。同时,各总支、支部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实施“票决制”中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及经验,以保证该办法在实施中不断的加以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
5、必须严格考核。站党委、各总支要对落实“票决制”的情况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对不认真执行本规定、应付走形式的,一律按照《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和党委月度安全经营逐级负责制考核标准,纳入总支、支部和总支、支部书记的个人考核,并全站通报批评。
党委关于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实行征求群众意见“民主票决制”办法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证“票决制”的有效实施,党委决定,进一步完善、规范组织发展程序,强化群众路线,特对发展、转正党员征求群众意见方式方法进行改进,实行接收、转正党员征求群众意见“民主票决制”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站各党支部在召开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