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郧西县卫生监督局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域内涉及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以下简称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监督工作。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㈠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㈡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㈢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㈣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㈤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㈥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㈦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工作原则
㈠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病在本区的传播和蔓延。
㈡依法防控。为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㈢及时处置。对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㈣属地管理。重大疫病的监督监测、预防控制、疫情分析预报、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卫生监督所重大疫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红桥区卫生监督所重大疫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殷耀运
副组长: 徐荣清
成 员: 裴建国孙宏升谢岭
电话:0719-6225448
主要职责:
㈠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㈡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㈢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㈣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㈤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㈥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㈦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㈧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索证;
㈨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㈩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四、疫情的分级
根据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及流行强度,分级实施临时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分级控制措施以疾病是否传入、是否形成传播链、是否发展为暴发和流行为基本特征,实行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控制措施。
五、疫情应急响应
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