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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二期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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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二期建设项目.doc

上传人:wz_198622 2015/6/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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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二期建设项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1 总则

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心从一线城市转移到二、三线城市,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行业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未来中国城市化重心将更多转向二、三线城市,二、三线城市住房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为肇庆市各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城市的加快建设,必然引起房地产投入加大。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在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东面地段投资兴建了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一期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11月通过了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批文见肇高环函[2012]1号)。随着市场的推进,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拟在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东面地段投资兴建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二期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约为8亿元,,总建筑面积为391588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90栋多层住宅,7栋48层的高层住宅,1栋写字楼(由18层主楼和2层裙楼组成),2栋4层的商场。住宅区规划住户约2866户,居住人口约1003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第二次修正)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
受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由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在详细了解项目的内容、并对拟定地址进行现场踏勘后,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规范,编制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报告书是在室外调查和计算机模拟计算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的。

-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离
保护对象
执行标准
1
商住区
北面
1900
居民
二级大气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
2
零散居住点
西面
100
居民
3
白沙墩混杂区
南面
1400
居民
4
新隆村
西面
500
居民
二级大气环境质量标准,1类声环境质量标准
5
和兴村
西南面
1200
居民
6
马房村
南面
1300
居民
7
下益村
西北面
1800
居民
8
绥江
西南面
150
饮用
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9
北江
东面
680
综合
10
独水河
东面
50
综合
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1
东排渠
东面
150
综合
Ⅳ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二级标准。
2、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北江肇庆河段水体功能为综合,水质目标为Ⅱ类,水环境质量现状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绥江(五马岗—马房津口)河段水体功能为饮用,水质目标为Ⅱ类,执行Ⅱ类标准;独水河水体功能为综合,水质目标为Ⅲ类,执行Ⅲ类标准;东排渠水体功能为综合,水质目标为Ⅳ类,执行Ⅳ类标准。-1,-2。根据《肇庆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和《四会市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2。由此可知,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后,项目将不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3、根据《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总体规划》(2010-2020)环境保护规划图(-3),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和4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

(1)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厨房油烟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的标准限值,-5。
-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6。
-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节选)
序号
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