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德州福田
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制度
签发:刘乃云德福规字(2002)06 号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厂区消防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细则,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消防安全检查
1、公司成立防火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每周对本单位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
2、专(兼)职防火干部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处理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告防火负责人或后勤保障科。
4、班组、部门要落实防火责任制,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情况,要记录在册,以便备查。
四、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仓库物资要分类、限额,并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库存,并表明物品的名称、特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导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4)库内不准安装临时电线,不准使用电熨斗、交流收录机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须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准超过60瓦,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安装和灯炮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的距离应在50cm以上。
(6)仓库应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措施。
(7)库内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并应设立醒目的禁烟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到昼夜检查,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9)仓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并落实责任,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好用。
2、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防火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存。
(4)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戴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6)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爆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8)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人员押送,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危险品不得同时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
3、防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