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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证据真实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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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证据真实性.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议证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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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2017
1
一、概念
证据的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任何案件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会在客观外界遗留下某些物品或痕迹。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这是证据最重要的属性,缺乏这个属性,证据便不成其为证据。因此,法律规定,一切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6/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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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在侦查一起入室盗窃案时,老张对侦查人员说:“,撬开了202室的门。我估计这个人就是我邻居302室的老王。”在这段陈述中,“,撬开了202室的门”具备证据的真实性;“我估计这个人就是我邻居302室的老王”,由于是猜测,因而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但是其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
6/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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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涵
第一,作为证据的事实本身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猜测或杜撰的。比如证人所提供的证词,该证词的内容必须是真的,而不是假的,必须是符合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凭空杜撰或捏造出来的所谓事实。
第二,证据的真实性指的是证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比如说,书证上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真象,必须是确有其事的,而不是指证据内容的载体必须是真实的。
6/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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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
在法庭内被害人李四出示一个书面材料:被告人张三曾给李四寄去恐吓信,威胁李四在三日内交付一万元,否则将打断其双腿。这个内容必须符合客观发生过的实际情况。如果张三客观上没有写过这封恐吓信,而系有人伪造。那么,就可以说这个证据不具有真实性,是伪造的,是违背事物的本来面貌的。法官对此不得采纳为定案根据意义上的证据,也就是说李四所主张的被张三威胁的事实不能依靠这个证据来证明,原因就在于该书证不具有真实性。
分析:这是指该书证所体现的内容不具有真实性,而不是说该书证本身———这张纸不具有客观性。这张纸是客观存在的,这纸上的字也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是纸上的字的含义不符合客观真实,它所描述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6/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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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据的真实性表明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可靠性
从人类文明进化史来看,人们认识案件事实的方法并非证据一种,除证据外,还存在过诸如神明裁判的方法、决斗裁判的方法等等其它的方法。这些方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案件事实,但往往不够准确、全面,因而具有主观主义、武断主义、片面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特点。不管是何种方法,只要是证据以外的方法,都是一种游离于案件事实的外在方法,而不是以事实求证事实的内在方法。
6/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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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据具有可靠性的的依据
一是任何发生过的事实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在客观的自然界或人类的精神界留下各种印记或痕迹。这是由物质不灭定律所决定的,也是客观事物的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所决定的;二是这种印记和痕迹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一种客观的、内在的联系;三是人类可以通过精神的力量和逻辑的力量,发现和认识这种印记和痕迹与案件事实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客观的、内在的联系。
证据是已知事实,案件是未知的事实,嫁接两者的中介是理性的判断和逻辑的推理!
6/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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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据的真实性是联系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纽带
由于人们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对事实的再认识与事实本来面目之间必然存在一定差异。事实本来的面目即客观真实,人们认识只能无限接近,而永远无法完全同一的。
由于审判程序的主要任务是认识与当事人诉讼请求有关的事实的真实情况,在无法达至客观真实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审判程序陷于事实认定的汪洋大海,也为了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为审判程序中所要认定的事实预先设立了一定的标准,只要达到这些标准,就可以认定一定事实成立或者不成立。以这些标准最终得出的对事实的认识或许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全面性,但这足以解决案件争议、分清是非了,这种对事实的认识就是追求法律真实。
在诉讼中,正是靠证据来再现案件事实的。法官利用当事人向法庭所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审查判断这些证据材料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并将证据所证明的事实进行整合,确定事实。这就好像玩拼图游戏,每个证据所能证明的内容都是一个小片段,法官把这些小片段拼在一起所展现出来的就是案件事实、法律真实。这个拼图游戏过程中,证据的真实性就是确定如何拼装这些片段的线索。我们追求法律真实能够不断接近客观真实,就要正确科学地把握理证据的真实性,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符合逻辑和常理,使主观能够正确地认识客观,使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有条件的、有区别的相统一。证据的真实性是联系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纽带,也是法官认识客观真实的关键。
6/3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