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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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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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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按照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则,凝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月30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rendp@。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010-8833077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营中,在铁路站车和铁路运营站段范围内的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贮存和运输等《食品安全法》规定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实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统一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指导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制订铁路运营食品许可、监督检查等具体办法和任务计划,组织协调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社会共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铁路运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食品经营要求
第五条【基本要求】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营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改善食品经营环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不得从事《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经营食品的经营活动。
铁路站车及重点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认证与诚信建设,做好风险关键点控制。
第六条【食品销售】铁路站车食品销售经营者应采取统一采购、统一进货,落实进货查验和食品销售台帐制度,禁止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餐车服务】铁路餐车经营者应实行集中统一进货、净菜配送上车,做到食品分类冷藏、即时加工和餐具洗消合格,落实剩余食品管理制度;实行物品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保证食品安全。
临客餐车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保证食品加工设备齐全、功能完好,从业人员运营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落实食品定点进货制度。
第八条【食堂伙食团】铁路运营站段职工食堂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保证食品经营全过程可追溯。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等风险控制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铁路沿线职工供餐的伙食团应具备食品冷藏、洗消排水、通风防尘、防鼠防虫、垃圾处理等条件,并向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九条【快餐盒饭要求】铁路运营中的集中加工铁路快餐盒饭经营者,要具备与供餐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所,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