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安全协议
甲方:哈尔滨市新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黑龙江合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安全工作方面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本着“安全自检、不留隐患、责任负责、接受监督”的原则。于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进行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经甲乙双方责定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并审查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甲方有权制止施工现场任何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
对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义务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和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部门审批该项目的手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其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使用、租赁甲方强行指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构配件、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
义务
乙方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乙方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乙方应当按照遵守《安全生产法》,采取维护安全、防范火灾等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乙方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提出安全技术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提出专项安全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防护,并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围栏作业。
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在设置消防设施。在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乙方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乙方管理人员不得指挥从业人员违章施工或冒险作业。
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乙方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乙方必须以工程项目为投保单位,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因延长工期或者停工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乙方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事故损失,并按照规定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乙方应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以任何防止阻挠。干涉事故调查。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其施工的工程进行安全监理。
二、责任期限
本协议使用期限为 2011 年 7 月 1 日起至工程竣工。
三、附则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互相监督、权利共担、责任各负的制约条件,任何一方必须严格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不得有违约行为。
2、乙方在锅炉拆除过程中,自行组织方案,自行组织人员,甲方不予干涉,乙方在规定的拆除范围工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3、该协议由甲乙双方主管单位和市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4、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哈市物业供热集团安全保卫处一份。
5、该协议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乙方:黑龙江合利集团
安全交底
年月日
单位
黑龙江省合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人
交底对象
施工人员
交底内容:
1. 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 焊工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接操作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得从事焊接作业。
4. 焊接(切割)作业中涉及的电气安装引接、拆卸、检查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5.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宽度不得小于80cm,高处作业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且严禁下方有人;作业时,应设专人值守。
6. 焊接(切割)作业后必须整理缆线、锁闭闸箱、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待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