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支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的发展,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医院财务管理》、《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支出管理。
三、支出管理职责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支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
3、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按照权利与责任对等原则,审批人员负有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按照审批权限和要求履行审批职责,在审批过程中出现失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支出申请管理:
医疗机构的财务支出包括:业务支出(人员经费、药品费、卫生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下设办公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等)和其他支出等。
1、财务部门要依据本年批复的年度预算和单位资金安排,复核用款计划。
2、财务支出用款计划需在财务部门备案,监督实施。
3、院长负责审批一定支出范围内的支出。
四、支出管理程序
1、经办人负责原始凭证的填制;
2、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签字;
3、计财处负责审核签字;
4、主管副院长负责审批签字;
5、院长负责审核批准。
五、支出审核的原则
医院的所有支出在支付时必须由计财处进行审核。对支出的原始凭证、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审核,认真审核签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六、支出审核的范围
我院经济活动的所有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已列入本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支出;
2、设备采购支出;
3、修缮项目支出;
4、购置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支出等;
5、药品采购支出;
6、专项费用支出;
7、单位维持日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七、支出审核的内容
1、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由税务和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2、发票或收据上项目填写必须齐全;
3、发票或收据上必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发票或收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5、发票或收据不得涂改和挖补;
6、发票丢失视同丢失现金,责任自负。
7、预算审批计划文件(含增补预算审批计划文件)。
8、审批程序中各权限范围的审核、审批签字。
9、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