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友谊路街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居民区用)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自行脱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或外出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居民区正式组织关系转接的常见类型
一、转入:指党员由其他单位转入居民区的情况。
(一)离退休党员(含内退)
(二)就业年龄段内党员
二、转出:
(一)党员由本居民区转往外单位;
(二)党员由本居民区转往友谊路街道内部的其他单位。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是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
党员应在转入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转接组织关系的凭证
注意:
上海市内党员的组织关系还需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上同步进行转出。
网上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由党建服务中心完成,居民区负责对收入居民区党组织的党员的网上信息进行维护。
1、若党员前来咨询,则居住地确认党员现常住(非户口)在本街道后,
告知党员以下操作流程:
(1)原党委办理党员转出(开具纸质介绍信并转出网上信息)
(2)党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到友谊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3)党员带介绍信到居民区报到
若党员原组织关系在上海市内,转入抬头为“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若党员原组织关系在外省市,不需要网上信息。由县级以上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为“宝山区委组织部”。
由外省市转入党员需先到宝山区党建服务中心(密山路10号)报到,再到友谊路街道。
转入:
(一)离退休党员(包括内退)的情况:
1、先确认党员是否在本小区常住,若不居住可以不接收。
确认在本小区租房居住的算常住;
房屋确认已出租给其他人的,原房主不算常住。
*与户口无关!
2、查看介绍信是否印有友谊路街道的章(右图)。
居民区只接收友谊路街道开出的介绍信。
如果是其他单位开出的介绍信,则需本人按流程到该去的党建服务中心办理好相关手续再到居民区报到。(见上一页)
3、接收党员后,居民区需将接收情况告知街道党建服务中心。
2、党员到居民区报到后:
正式接收主要流程:
(1)居民区不再接收就业年龄段党员的组织关系。
(2)让党员本人主动与友谊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联系,确认符合转入条件的,由党建服务中心收入友谊路街道流动党员党支部(特殊情况除外)。
1、无业党员:
若党员前来咨询,则居住地确认党员现常住(非户口)在本街道后,
告知党员以下操作流程:
特殊情况包括:(1)到达内退年龄的无业党员(2)重病党员(3)瘫痪或行动极其不便的(4)其他特殊情况
转入:
(二)就业年龄段内党员的情况
*应届生党员的情况:
若党员前来咨询,则居住地确认党员现常住(非户籍)在本街道后,
向党员确认是否有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打算。
若党员已决定出国,则告知党员根据规定出国党员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原学校,
居住地不负责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
若党员暂无出国打算,且暂时未签正式劳动合同,
则按无业党员操作流程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上一页)
注意:
对于过去曾在居民区办理过保留党籍的党员,以及过去因无业转入居民区的党员,若本人现在未回国或现在仍无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居民区。党员回国后通知党员办理恢复党籍。找到工作后再进行转出。
(二)就业年龄段内党员的情况
转入:
办理保留党籍的手续:
非应届毕业生党员,若需出国6个月以上,应在出国前一个月向党组织申请办理保留党籍。
办理保留党籍所需材料:
(1)留学或者工作的需提供入取通知书或就业合同(要原件和翻译的复印件)
(2)党员护照复印件
(3)出国保留党籍申请书
(4)填写《因私出境保留党籍申请表》
回国后,党员应第一时间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并如实汇报在外期间的情况,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并填写《共产党员出境恢复党籍审批表》,报党委审批。如无问题即可恢复组织生活。
出境定居党员管理方法
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在出境前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要求停止党籍的申请;并递交出境定居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停止党籍审批表"(与"保留党籍审批表"相同),报党委审批并由所在党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凡出境定居的党员,一旦出境党籍即停止。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