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修订稿)
根据《扬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的
毕业论文是文学院各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期间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总检查;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综合考核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
1、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
3、培养学生学术研究的能力;
4、培养学生撰写论文的能力;
5、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院团委书记等组成。
2、领导小组主要组织和领导全院毕业论文工作,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组织答辩工作。
3、领导小组在学生开始毕业论文工作一个月前提出本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工作安排,并完成毕业论文选题的征集、整理等工作。
4、教学秘书在学生开始毕业论文工作半个月前,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任务书。
5、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对本届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情况、毕业论文整体水平、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做书面总结。
三、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学院下达的学生毕业论文任务书,具体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
(2)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检查、修改、定稿等工作。根据选题,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修改学生毕业论文提纲,最后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并写出审查意见。指导教师的审查意见是决定论文是否提交评阅和答辩的重要依据。
(3)指导学生答辩,根据安排参加毕业答辩工作。向答辩委员会介绍学生毕业论文的任务、要求、完成情况、学术质量及应用价值、有争议的问题等。
(4)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人数不超过8人。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2学时。
四、论文选题
1、指导教师每人每年至少提供5条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选题。鼓励提供一些有创新性的选题。
2、选题应结合教学和学术研究的实际,选择较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课题,提倡与现实社会生活相结合,解决与现实社会生活相关的理论问题。
3、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学术含量,题目不宜过大,应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
4、选题应该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优秀学生有所创新。
5、毕业论文一人一题。允许优秀学生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的课题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执行,并报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学生
1、独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撰写工作,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如发现抄袭,毕业论文按“不及格”论处。
2、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3、必须按照毕业论文写作的进程安排,如期完成写作任务,并达到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4、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论文写作达不到基本要求,或不能通过指导教师的审查和评阅老师的评审,并经过答辩委员会最终审定,按“不及格”论处。
5、论文应文从字顺,结构清楚,言之成理,并能有一定的理论创新。
6、毕业论文的字数一般在8000字左右。
六、质量保证
为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对毕业论文实行主要环节质量监控和集中检查机制。
1、开题
学生选题之后必须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选题之后1-2个月内)做好开题的资料准备工作。每个学生在开题之前必须写出较详细的文献综述。指导老师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集中开题。学生在开题报告中必须具体阐明研读了哪些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自己的思考和想法。开题报告结束后,指导老师签写开题报告。指导老师认可以后学生才能进入下一步论文写作阶段。
2、中期检查
在毕业论文写作规定时间的一半左右时,安排一次集中检查。中期检查集中在一周时间内进行。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写作大纲要求进行写作;是否已经完成60%的篇幅;提出下一步的写作建议和要求。
主要措施:已经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可以开始下一步的写作;没有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同学,指导教师必须采取措施,每天规定时间、地点从事论文写作,并严格考勤,直到写出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初稿。
如果学生对开题报告中的写作提纲有所调整,必须预先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取得指导老师的同意;但中期检查的时候,其论文完成量依然不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