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锡山区2011年秋季学校
和托幼机构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区各托幼机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
检查内容
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无锡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指南》和《2011年无锡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2、食品安全许可情况:是否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亮证,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要求,承包学校食堂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资质是否良好等情况;
3、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食堂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是否使用法律禁用食品加工菜肴,食品是否烧熟煮透,烹饪至食用时间是否超过2小时,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及加工工序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容器、工具是否有分类使用标记,菜肴48小时留样是否规范,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具及食品用工具、容器等清洗消毒措施是否落实并有记录等情况;
4、食品采购及贮存管理: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食品存放是否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是否与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混放,是否贮存有超过保质期和***变质的食品或原料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有专人、专柜保管,冷藏、冷冻设备是否定期清洗、维护和校验等情况,是否实施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做好每日健康检查工作,上岗时是否经过洗手消毒,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分餐时是否戴口罩等情况;
6、外送快餐卫生管理:外送快餐单位是否定点,定点单位是否具有外送快餐资质,使用外送快餐学校是否索证,分餐场所及餐厅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7、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情况:是否采购无锡市通过“豆制品生产企业许可审查细则”(QS)认证的豆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并与生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豆制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建立独立的豆制品进货查验台账,并认真做好进货查验记录。
(二)饮水卫生
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每年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测,采购纯净水是否索证索票,饮水机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三)传染病管理
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疾病登记、疫情报告和诊疗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并按规进行体检,学生预防接种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晨检等传染病预防措施是否落实,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措施是否落实。
(四)教学环境和卫生保健
重点检查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照明、采光、微小气候、学生宿舍、厕所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卫生保健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9月1日至4日)
各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管理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原料采购索证查验记录管理,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确保菜肴烧熟煮透,尤其要严禁使用未经核准加工学生外送快餐单位提供的快餐,严禁使用高危食品或原料,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
第二阶段:属地检查(9月5日至9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培训率应达100%。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学校自查情况,组织实施学校(包括村级学校和幼托机构)卫生专项检查,提出卫生监督检查意见,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监督检查覆盖率应达100%。完成所有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张贴,并做好村级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卫生状况综合评价工作。检查时,各地应认真填写各类附表,检查幼托机构只需填报附表1、附表3、附表4、其他附表不需填报。请各地于9月20日前将附表1、附表3、附表4、附表5和专项检查总结上报至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将附表2、附表6、附表7上报至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监督一科联系电话:88700935;监督三科联系电话:88218571。
第三阶段:联合检查(9月13日至15日)
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全区各学校和幼托机构教学环境、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饮水卫生检查行动。联合检查日程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