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协议书
甲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长春天安第一城办公室安装分体空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
工程内容:长春天安第一城办公楼、健身房空调设备配置及安装
数量如下:
单位:元
场所
型号
单位
数量
工程单价
合计
办公室
KFR-22GW/F
套
2
2180
4360
KFR-32GW/Z
套
3
2380
7140
KFRD-46LW/Z
套
2
3480
6960
KFRD-68LW/AF
套
2
5880
11760
健身房
KFR-120LW/D
套
2
10110
20220
KFRD-71LW/E(GXF)
套
1
6080
6080
KFRD-58LW/Z
套
1
5080
5080
合计
61600
上述价格包括安装费、运费。
合同价款
该项空调价格即¥61,,在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设备质量及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严格按照“海尔产品”规定执行,并负责终身维护。在保质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因素及非人为不可抗拒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须执行“三包”。
其它:
该空调挂机管线自带3米,柜机管线自带5米,不含机器插头。
原赠送合同作废。
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后一周内将剩余部分空调安装完毕。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公章):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乙方(公章):
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0431—5184440 电话:
传真:0431—5184437 传真: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130012 邮政编码: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