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国内外的防沙治沙政策与措施
1. 1 国外的防沙治沙政策与措施。大区域、长时期的造林防沙治沙工程是迄今为止人类改变自然生态、发展林草资源最为强烈的活动之一。造林种草工程本质上是试图通过以林草植被为主的自然生态进行引导、经营、保育和发展以达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工程方式。20 世纪 30 年代以来, 很多国家开始关注生态建设, 先后实施一批规模和投入都巨大、规划和计划详细而缜密的防沙治沙林业生态工程。1934 年7 月11 日, 美国总统罗斯福发布命令, 宣布实施“大草原各州林业工程”(又称“罗斯福工程”)。工程纵贯美国中部 6 个草原州, 建设范围约 18. 51 平方公里, 规划用 8 年时间(1935 ~ 1942 年)造林 30 万公顷。由于美国在投入 7500 万美元进行造林工程的同时, 成立土壤保护局, 建立监测和评价机制, 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方案的实施手段, 采取农田免耕、休耕、粮草轮作、退耕还草、生态移民等措施, 工程取得较好的成效, 到 1942 年共造林 2. 17亿株, 面积近 3 万平方公里, 较好地遏制了土地沙化, 黑风暴也消失了。此后, 由于二战期间经费不足等原因大规模造林工程暂时终止, 但仍保持一定规模的造林活动。这一工程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影响, 从而极大地刺激了世界各国通过造林来防沙治沙的积极性。前苏联从 1948 年开始实施“斯大林改造大自然计划”。这个计划规定, 在苏联欧洲部分的草原地带营造大型防护林, 绿化固定沙地, 计划用 17 年时间(1949 ~ 1965年), 营造各种防护林 570 万公顷, 营造 8 条总长 5320 公里的大型国家防护林带, 到 1953 年共造林 287 万公顷。斯大林逝世后终止营造计划, 到 60 年代末, 保存下来的防护林面积只有当初造林面积的 2%, 许多地区依旧发生沙尘暴。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尽管“簇状”栽植法屡次失败,但是仍然被死板地推广和坚持。为防止撒哈拉沙漠的不断北侵, 非洲五国共同决定,从 1970 年开始实施“绿色坝工程”。计划用 20 年时间(1970 ~1990 年), 营造各种防护林 300 万公顷, 建设一条横贯非洲国家的绿色植物带。到1990 年共营造防护林60万公顷。由于不顾当地的气候、水温、地质等生态因素, 不论收效成效, 按照既定规划设想一味造林, 客观上不但没有阻止沙漠扩展的势头, 反而破坏了原有的植被。可见,平均每年投入 1 亿美元, 用集约化方式实施的高强度生态
建设是一项失败的工程。除此之外, 影响较大的工程有加拿大的“绿色计划”、韩国的“治山绿化计划”、法国的“林业生态工程”、印度的“社会林业计划”、以色列的“植树造林计划”、尼泊尔的“喜马拉山南麓高原生态恢复工程”等。
1. 2 中国的防沙治沙政策与措施。
建国后不久, 我国向沙漠宣战。1958 年国务院召开西北和内蒙古 6 省、自治区治沙会议, 专门研究防沙治沙问题, 决定中科院组建治沙队开展治沙研究工作, 在广大沙区组织干部、群众实施了以植树种草为主的防风治沙林建设。从此, 迈出了与沙害抗争的第一步。1964 年林业部提出了在我国三北干旱、风沙危害、水土流失地带建设大型防护林工程的构想。十年动乱, 构想被迫搁置, 群众性治沙活动基本停止。197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