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名词解释保险词汇
现在我就来说说保险条款中常见的字眼:
宽限期:是指选择分期缴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未在规定的日期缴付,自缴费日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
现金价值:寿险合同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保险人为履行保险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如退保手续费)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
主险(基本保险):指各种保险条款中载明可单独投保的险种。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附加险:在主要险别上加保的险别。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条款: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在投保2年内***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但在2年后***,保险人可承担保险责任。
退保:指在保单有效期内(一般为十天)投保方要求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
保费自动垫缴:投保时选择保险费垫缴方式的,分期缴付的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且此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足以垫缴保险费及利息,保险人将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保险费及利息,合同继续有效。
失效(合同效力中止):投保人超过规定缴费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而使保险合同失去效力。
等待期(观察期):健康保险的保单中常规定一个等待期或观察期,等待期或观察期多为180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或观察期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任。等待期或观察期结束后,健康保险责任才正式生效。
健康保险:指被保险人在患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保费豁免:根据具体条款规定,分期缴付保险费的,在缴付保险费期间,被保险人满足某些条件(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全残),可申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原合同继续有效。
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年金给付条件的一种年金保险。(人寿保险的一种)
贷款条款:人身保险合同在保费交满一定时期后(一般是1年或2年),投保人可凭保单向保险人申请贷款,其贷款的额度连同利息不得超过该保单上的现金价值。贷款条款设立的目的是维持保单的继续率,解决保险人暂时资金紧张的困难
。
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复效:指已经失效的保险合同恢复效力。投保方可在保险合同失效后的两年内申请复效,申请复效的被保险人必须具备可保条件,经保险人同意并由被保险人交付欠交的保险费本息后,合同始能恢复效力。
索赔时效: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自动消灭。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