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规和条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广告发布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滚动播放120次, 15秒/次。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停止播放。每月视情况有检修时间。
二、广告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 广告发布费□元/月
:乙方广告发布前3天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交至甲方。
三、甲方责任
,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甲方须暂时停止播放乙方之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动、政策变化、临时遮盖及其它非甲方原因影响发布的)的,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达到
最好的发布可视效果,使广告业主满意为止。
四、乙方责任 ,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2、应按期支付租金。
3、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补交应付的广告发布费用之外,每逾期一日,按照广告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因乙方逾期付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诉讼费用及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等)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且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 15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广告费3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