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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车间质量责任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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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车间质量责任考核办法.doc

上传人:aibuaiwo1318 2018/6/12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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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车间质量责任考核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机加工车间质量责任考核办法
为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改善质量控制手段、保证工艺执行情况落实质量责任促进质量改进,质管部特制定质量考核办法如下:
1 车间必须严格执行首检制度,未做首件或首件不合格仍然继续生产的每发现一次由质检员对操作者进行50到100元处罚、班长处以20到50元罚款。如首件合格而批量不合格的、此批的所有零部件由操作者全检并对相应的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2 过程检验员每天巡检次数不低于6次(按原则上下午各不少于三次)、每次巡检时检测零部件的件数不少于三个外观质量方面的不少于10件。
3 检验员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操作者并给予纠正整改、对于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对操作者、班长、及车间主任处以20到100元罚款。
4 操作者严格按照工艺操作,操作者不得私自改变工艺参数、改变工装,若发现不合格情况应及时向质检员汇报,由质量人员或连同技术人员尽快解决,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操作怎人承担50%。对于私改工艺或工装的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部买单!
5 操作过程中操作者应对自己的设备及工装应及时清扫处理,对未及时清扫的质检员、班组长、车间主任应及时给与纠正,对纠正后仍未整改继续生产的给予每次20到30 元罚款。
6 对于车间正常使用或经常使用的量具操作者应经常校对,对于未校对并量具出现测量不准的质检罚款部将对使用者处以20到50元罚款。
7 零部件入库前操作者应对自己生产的部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检,检验员判定合格后由质检员开据合格证方可入库处理,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批量产品由操作者进行全检,全检后进行第二次送检,检验合格的给予入库。同时对全检出来的不合格品进行返修,无法返修的视情况质管部作出相应处罚。对于第二次送检仍不合格的对操作者处以100到300元罚款。报废品由操作者买单!
8 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态度或责任心问题导致尺寸精度超差的即使放行使用,每次视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到100元罚款。
9 对于未经质检员检验不具备合格证的情况下操作者私自入库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操作者负责,同时对仓库保管员视情节严重处以20到100元罚款。
10 属保管不善导致零部件损坏或出现长毛变色的现象对班组长和车间主任视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罚.
制定:韩风
2011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