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会工作制度
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及学校各项财务要求,财务人员要做到以身做则,奉公守法。
2. 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贯彻会计法,有计划的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期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年报。
3. 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4. 合理收入,控制支出。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向领导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情况,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5. 严格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进行验收盖章,会计人员审核签字,最后到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6. 会计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报销。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避免呆账。
二、现金、银行存款制度。
1. 贯彻内部牵制原则,实施现金及各种存款处理的合理分工,使各经办人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2. 建立现金及各种存款的会计处理规程,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凭证、账簿传递,登记的程序规则,现金及各种存款日记的日清日结制度。
3. 遵守现金及各种存款的有关管理规定。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及各种存款进行清查。
三、专项基金管理使用制度
1. 专项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准随意串换科目。
2. 要动用预算外资金不超过500元的,由主管财经校长批准,超过1000元的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超过万元的要报教育局审批。
3. 增添大型设备或超过万元建设维修项目要先请求报告,批准后方准购置。
4. 要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使用,做到先缴纳入库,再按计划支出,严禁坐收坐支。
四、票据管理制度。
1. 票据是原始记账凭证和报销依据,受法律保护。
2. 凡涂改或数字不清不能报销,白条不准入账。
3. 票据是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要先签后报,先报后签的追究会计出纳的责任。
,年末送交档案室保管。
,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当天调阅,当天归还。
、防火、防盗的标准,做到万无一失。
五、稽核制度。
。
,稽核人员要签字盖章。
,应及时与财会人员交换意见,做到及时整改;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听候处理。
、所交换之意见一定经集体讨论。
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应由财会部门负责装订成册并整理立卷,在年度终了以后,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根据上级规定,也可由财会部门编卷移交清册,移交学校或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撤销、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保管期限是:
(1)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年度决算为永久保管。
(2)月份会计报表的期限为五年。
(3)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的保管期限为十五年,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的保管期限为二十五年。
(4)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账务的学校,应将会计档资料副本和软盘一并归档。
,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1)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出书面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薄、报表、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
(2)会计人员清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和盖章、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4)会计主管人中办理移交时,除编制交接清册外,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作出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