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矿井名称: 年月日
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方法得分备注
一、机电设备考核指标标准(12分) 1、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0%,其中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为100%。 3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未坚持月检查或检查后未整改不得分。综合完好率每降1%,。
2、按规定要求有安全标志的煤矿矿用机电设备使用率100%。 3 发现一台无安全标志的设备不得分。
3、进下电缆选型合格率100%,电缆接头合格率100%,电缆吊挂合格率≥95%(含井下四小线)。 3 现场检查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67、468、469、471、472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处选型不合格不得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减少不得分(非本安系统电缆接减少不合格为失爆),吊挂合格率每降1%。
4、完好的矿灯总数>。井下在用矿灯无红、灭灯。 1 。,。
5、矿井全年停产检修不能低于7天。 1 。
6、设备更新改造有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1 现场检查记录无计划或完不成不得地分。
二、机电安全(70分) 一、提升系统1、斜井绞车提升应具备保护装置:⑴过卷;⑵过速;⑶过负荷欠电压;⑷限速;⑸深度指示器失效;⑹闸间隙超限;⑺松绳;⑻满仓;⑼减速功能;⑽定车装置;⑾有声光信号,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⑿对于副井升降人员绞车应有动力装置或具有同等效能的其他电气制动装置;⒀提升绞车的保险闸必须采用配重式或弹簧式,制动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2条要求;⒁用螺栓紧固的电气设备接线腔(盒)盖板上应实现“三开一防”(即:开盖报警、或开盖断电、或开盖闭锁及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应具备安全设施:①铭牌、责任牌、完了牌、警示牌安全;②有足够的消防器材;③有专用电话;④有绞车电控原理图;⑤有防护装置;⑥有应急照明;⑦有工业电视监视器。 7 现场检查本标准中选取与受检矿主、副井提升方式相同的检查评分。矿有副井提升时,则主、副井分别检查记分。矿无副井提升时,则副井记满分(4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对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每少一种保护或虽有保护,但不起作用该项不得分。
二、机电安全 2、立井绞车提升应具备的保护装置:除上述14种保护装置外,还须有:(1)罐笼提升时:安全门必须与罐位、提升信号闭锁,摇台必须与罐位、阻车器、提升信号闭锁。提升信号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3条规定(2)箕斗提升时,必须采用定重装载。(3)提升速度≥3m/s时,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4)过卷,过放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条规定。(5)单绳提升的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6)必须有双电源供电应具备的安全设施:(1)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齐全;(2)有足够的消防器材;(3)有专用电话;(4)有绞车电控原理图;(5)有防护装置;(6)有应急照明;(7)有工业电视监视器。 7 现场检查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27、383、384、397条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每少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