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盛世江山二期高层沉降
观测技术方案
沉降观测技术方案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富春江路以南,江山南路以西。建筑物地下1层车库,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车库长247米、宽120米,,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拟进行沉降观测的1#楼26层、4号楼28层、5#楼30层、6#楼32层、7#楼22层、8#楼16层、9#楼32层、10#楼32层、11#楼27层。
沉降观测目的:为把握主体结构的施工节奏,掌握施工信息,及时采取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控制并降低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须采取沉降观测,并实行有效的信息化施工,随时掌握施工监测信息,以此评价工程施工对周围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影响程度,并指导施工。
具体要求如下:
(1)基准点的设置
要准确取得各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数据,必须要有稳固不变形的基准点作依据。本项目共计9栋高层,为确保观测的精度满足规范要求,根据现场楼层实际分布情况,拟在受建筑物施工影响以外的区域埋设3个水准基点,以保证沉降点观测的顺利进行。
(2)沉降观测点的设置
沉降观测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地及地基变形特性,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根据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J719-2007) ,沉降观测点位布设宜选择在下列的位置: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本项目拟设沉降观测点为建筑物转角以及关键建筑物部位进行埋设,或沿外墙每10~15m埋设,沉降点布设原则上要不影响高层的装修,具体位置也可由业主提供。
(3)观测的频率
根据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J719-2007) :
(1)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成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或垫层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
(3)施工过程若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建筑沉降是否进行入稳定阶段,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根据规范的以上规定和要求,同时考虑到本工程地质条件相对较为简单,场地土层分布较均匀,而且基础下采用CFG桩或预应力管桩进行处理,因此根据规范相关的要求,对本工程的高层建筑观测周期采用如下方案:
各沉降观测点埋设好后进行初始观测,为确保数据的准确,初始观测2次。施工期间,每上5层观测1次;建筑物封顶后第1年每季度观测1次;第2年每半年观测1次,至最后100天平均沉降速率小于±。如果在观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沉降变化,对观测周期做出相应的调整。
(4)沉降观测点的精度要求和观测方法,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基准点、观测点的安装埋设及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的规定。
(6)沉降观测的各项记录,必须注明观测时的气象情况和荷载变化。
(7)沉降观测结束后,提供正式观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沉降观测成果表
基准点、观测点位置图及各周围展开图沉降
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①《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②《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07)
③《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BJ 33-2001)
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⑥《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
⑦《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物的沉降是地基、基础和上层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沉降观测的任务是精确测量建筑物某一时期主要部位的沉降量及每天的变化率,最后100天平均沉降速率小于±,即认为建筑物处于稳定状态。同时通过观测数据来分析相对沉降是否有差异,以监视建筑的安全。
1) 组织结构
为确保建筑物沉降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