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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仪器仪表暂行管理办法电子工业部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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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仪器仪表暂行管理办法电子工业部发布.doc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18/6/15 文件大小: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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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仪器仪表暂行管理办法电子工业部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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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电子工业仪器仪表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9月电子工业部发布
(1986年9月电子工业部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仪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三章   仪器计划、选型与购置
第四章   仪器验收、登记、建帐建卡
第五章   仪器的使用、高度与管理
第六章    仪器周期检定
第七章   仪器维护与修理
第八章   精密贵重关键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章   仪器闲置、封存、启用及处理
第十章    仪器更新
第十一章  仪器报废
第十二章  仪器事故的处理
第十三章 仪器全过程管理中有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第十四章  仪器管理的奖惩
第十五章 仪器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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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仪器仪表(以下简称仪器)是企(事)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计量器具的组成部分。仪器是鉴定科研生产成果、保证产品质量、检验产品性能、获取信息不可少的技术手段和工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生产对仪器的性能、功能、精度的要求不断提高,投资费用也越来越多。
    根据国家计量法的要求,为科研生产配置技术性能先进、适量、合用的仪器,并使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发展科研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仪器管理,适应电子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列为固定资产的仪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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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在80O元以上,研究所在500元以上,地方企业按地方财政规定。凡列为固定资产的仪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为低值易耗仪器,除计值不列入固定资产外,其他管理与固定资产相同。
三、本办法中所指仪器,包括电子测量仪器,电工、热工、光学、理化和长度计量器具等仪器、仪表。
四、仪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仪器实行全过程管理,使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提高利用率,为促进科研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同时,采用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和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达到在满足全厂(所)仪器需要的前提下使用经费最少的目的。有条件的厂(所)要逐渐开展使用微机对仪器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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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仪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五、部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订电子行业仪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办法,对各厂(所)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评比,审批原直属厂(所)精密、贵重、关键仪器调拨和报废工作。
    厂(所)应把仪器管理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并有一名厂(所)级领导分管仪器管理工作。各厂(所)应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仪器管理实施细则。
六、厂(所)应设立仪器主管部门,即计量仪表科(室),归口负责本单位的仪器管理工作。对仪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购置,统一调度,统一计量和修理,统一报废处理,并使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仪器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七、各厂(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仪器管理人员(包括管理、计量、修理等各类人员),人员素质必须具有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水平。仪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车间、科室等使用单位,应根据情况设置专(兼)职仪器管理员,以适应仪器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