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述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述(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历程1-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初创1955年的《国务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转(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的通知》是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诞生的重要标志。法律室实际是法律顾问室。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已经诞生。
2.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恢复1979年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设立法律处,1980年武汉钢铁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处。1982年《经济合同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恢复。
3.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1986年颁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对确立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国家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他们与副厂长及“三总师”并列。从1990年到1992年,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地区行业先后试行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1994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在北京举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国际研讨会。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三个转变:
(1)由政府部引导转向由出资人推进。
(2)工作重点由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3)工作内容由事务型转向管理型。
4.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探索与规范世界最早在企业内部设置专业法律工作人员的是美国新泽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时间是1882年。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于1997年颁发《企业法律顾问执
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年国资委颁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