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湖北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求,合理计算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以下简称《规范》)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湖北省境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的计价,均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除上述规定以外,发包人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合同中约定。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混合使用。 
第三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
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定额计价是指按照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税金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定额计价办法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工程量清单应包括拟建工程的全部项目,是各投标人报价的基础。 
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或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并按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中介机构编制。 3. 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现场条件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清单中缺项的部分,编制人可作补充,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填表须知。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措施项目清单。 
6、其他项目清单。 
7、零星工作项目表。 
8、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量清单应按照《规范》的规定进行填写。 
第六条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如设标底时,标底应按以下依据编制: 
1. 招标文件。 
2. 工程量清单。 
3. 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计价办法。 
4.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信息价。 
5. 达到国家规定设计深度的、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 
6. 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投标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