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交通大学住房制度改革补充办法实施细则
(校四届五次教代会常任主席团 2004 年 6 月 11 日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学校四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上海交通大学住房制度改革补充
办法》的精神,校资源配置与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一、、、退休和在职人员住房建筑面积标准退休和在职人员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正高(含副局) 120 平方米
副高(含正处) 100 平方米
副处(含高级技师) 90 平方米
中级职称(含正科、技师) 80 平方米
副科(含高级工) 70 平方米
初级(含助教、科员等) 65 平方米
其他人员(含技术员、中级工及以下) 60 平方米
二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
年 1 月 1 日前退休人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单价:
1400 元+ 12 元×工龄+ 12 元×校龄
年 12 月 31 日后在岗、1998 年 1 月 1 日前进校工作人员,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补贴单价:
1400 元+ 12 元×工龄
年 12 月 31 日后进校人员每月补贴:
正高(含局级干部) 1400 元
副高(含处级干部) 1200 元
中级(含科级干部) 1000 元
其他人员 800 元
三三、、、职称职称、、职级认定职级认定
(指 1998 年 1 月 1 日前退休和 1998 年 1 月 1 日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退休、选择按退休人员办法领取补贴的人员)的职称(专业技术人
员职务)或职级(党政人员职务)按退休时的情况认定。
(指 1998 年 1 月 1 日前进校工作,1997 年 12 月 31 日后在岗
且属事业编制的人员;1999 年 9 月 1 日前进入原上海农学院工作,1999 年 8 月
31 日后在岗且属事业编制的人员)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或职级(党政
人员职务)按 2003 年 12 月 25 日前的情况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或职级(党政人员职务)按
月领取补贴。
(党政人员职务)以组织部认定为准。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以人事处认定为准。
四四、、、工龄工龄、、校龄认定校龄认定
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离休干部除外),工龄和校龄自 1949 年起计
算。
年前退休的人员,工龄和校龄计算至退休年。
年后退休的人员,工龄和校龄截止计算至 1991 年。
、复员进校工作的,军龄计入校龄。
、校龄以人事处认定为准。
五五、、、原住房建筑面积认定原住房建筑面积认定
1998 年 1 月 1 日前(原上海农学院职工按 1999 年 9 月 1 日前)教职
工的实际住房分配情况确认,并以家庭为基础计算。
,合并
计算建筑面积。
,合并计算建筑面
积。
,又有按公有住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