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都昌县农业局太阳能
杀虫灯项目
项目编号:DCZFCG(公)2012005号
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书
江西省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就江西省都昌县农业局太阳能杀虫灯项目采购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太阳能杀虫灯 83台
2、预算金额:265600元
3、主要参数:(1)太阳能电池板功率40-50WP,单晶硅。
(2)灯管15-20W。
具体参数:附后(见第三部分)
4、交货地点:都昌县农业局
5、投标地点: 江西省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9月2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9月2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公开开标
7、招标机构名称:江西省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江西省都昌县芙蓉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 刘女士 **********
张先生**********
电话:0792-523030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受采购单位委托,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都昌县农业局太阳能杀虫灯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须在2012年9月22日16时整前从其账户中将投标保证金五千元以转账方式交到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九江银行都昌支行;户名: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72727 01001 0003 5989),未中投标人保证金退回时按来款渠道转回,不接受现金交纳。对于未交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作自动放弃投标权。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中标有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分正本1份和副本4份,并注明投标产品组件的规格、型号、厂家名称、原产地等要求。投标单位同时要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做出书面承诺,详细说明供货及安装所需时间、售后服务及维修服务措施,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到元止,元以下无效。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本为准。报价单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放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在投标文件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如投标单位未按规定密封,我中心对投标书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费(含税金价)和培训等所有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三、投标书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书原则上用打印机制定,如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投标供应商所供一切软、硬件设备必须符合招标项目要求,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所提供进口产品,必须由所在地产品代理商确保售后服务。负责免费技术培训,并负责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能够及时买到同类零配件,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