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才公寓讲话
篇一:人才公寓申请表张江园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篇二:20**11(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关于第二期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根据《诸暨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市委办[20**]12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已经完成装修的第二期人才公寓进行租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公寓基本情况第二期人才公寓坐落于安平小区。该住宅区位于暨阳街道,东邻规划建材市场,南至规划用地,西至祥安路。建设用地面积29995平方米,绿化率30%,共203套,公寓面积40m--130m不等,每间公寓均配备基本厨卫设备、板床、衣柜等。22二、人才公寓入租条件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协议的下列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诸暨市外生源到诸暨企业工作,现具诸暨市常住户口,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等)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才、技师;
2.经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3.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具有博士学历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人才优先考虑。
三、人才公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1.房屋租金:基准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确定(前四年分别按基准价的35%、50%、65%、85%收取,第五年起按市场价收取)。
2.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另行收取。
3.入住押金:每间1000元。
4.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实行定期预交的办法,由申报单位每半年向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单位预交;入住押金应在入住登记时交清,在退租时返还(不计息)。
四、人才公寓租赁受理程序1.符合条件人员请在用人单位登记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申请表可由单位集中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领取;也可在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type/zoom/694a70066529647d272852c8pn=4&x=0&y=0&raww=642&rawh=750&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560.747663551402&md5sum=9eb52637eda11831d84949a67199433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