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诏安乡土地理目录
第一章风俗
第一节岁时节日
第二节生产习俗
第三节婚丧喜庆
第四节生活习俗
第五节道德风尚
第六节佛教
第七节道教
第二章诏安的特色美食
第三章诏安的名胜古迹
第一节 梅岭半岛
第二节 乌山
第四章诏安的滨海
第五章 诏安的山
第一节诏安地质构造、地层及矿藏
第二节名山简介
第三节 南诏古城旅游中的环境保第六章护和文明公约
诏安旅游开发中的环境保护
第二节 文明旅游
作者:沈蓉芬林晓晴谢吉心
唐代开漳,南诏地方有中原汉族移民,以后又有客家迁入,饮食、起居等习俗与当地土著居民有所不同,经过千百年来的演变交融,加之诏安毗邻广东省潮汕平原,民众婚媾往来,关系密切,使民俗既具闽南泉、漳共同点,也融合山区客家和粤东的一些特色。民风有淳朴典雅的一面,但也夹杂一些封建、迷信、落后的色彩。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新制度的建立,文化、科技知识的传播,文明健康的新风尚逐步替代一些陋习、陈规。
唐五代时期,诏安建九侯寺、南山寺。宋和明末清初,境内两次兴起广建庵寺的高潮。清康熙初叶,香花僧宗派形成。由于香花僧进驻道教俗神庙宇,并承揽大部分原属道士或师公经营的民间道场,使道教受强烈冲击,佛教的传播扩大。诏安出现“无庙不祀佛,无家不拜佛”的状况,其影响及于闽南、粤东。宋代传入诏安的道教的纯宗教活动虽然在清康熙时有所削弱,但纳入道教俗神体系带有民间信仰色彩的庙宇仍有不少留传后世。清末天主教和基督教由毗邻的广东省传入,划归闽南教会管辖后进一步发展,形成一定的规模。
新中国成立初期,宗教政策未能得到充分贯彻,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受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信仰自由的政策得到重新落实,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得到改善,恢复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一章风俗
第一节岁时节日
境内民俗年节,全年为八大节,称“时年八节”,即农历正月初一春节、
的村定在清明节气日)、五月初五端阳、七月十五中元(普渡)、八月十五中秋、十一月冬节(冬至日)、十二月末除夕(年夜);此外,还有七夕、重阳、半年牙、年尾牙、立夏“麦熟”和秋收后的“祈安”,是较次的节日。
一、春节
新正俗例农历正月初一各家早早起来,男女老少穿着一新,开大门放鞭炮,叫开门炮,表示开门大吉。
甜点
甜寿面素炒菠菜
素炒萝卜丝
图1(素食)
早餐吃甜寿面、素菜、干饭;山区官陂一带吃甜豆粿。一早到寺庙烧香祈求平安或早生贵子。禁忌吃荤、挑水、拿刀切菜、喝米汤、持扫帚、弄针线、打骂孩子、下地干活和午睡等。霞葛客家,不小心打破碗、钵,长辈人就说:“破碗大赚、破钵大发”(客家话碗与赚,钵与发谐音)。饭后,亲朋戚友互相贺年(又称拜正,可继续至初五),入门时高声说“新正如意”,对方回答“大家、大家”,客家则称“齐齐”(彼此都好),拜正带两个红柑(橘)和一些糖果、蜜饯、茶叶,对方收下礼品,红柑奉还或对换,表示双方都吉利。双方有小孩的,要互赠压岁钱。
下孝出嫁的女儿,在春节当天或初二、初三或元宵节,带红柑、炖熟的猪脚和甜粿(俗称“猪脚甜粿角”)等,回娘家向父母拜正下孝。娘家可全收礼品,也可收部分,但红柑一定要退还两个。夫婿、儿女应伴同去,外公婆要给外孙(女)压岁礼物或钱币,也有留下吃午餐的。
文娱清代至民国期间,祠堂、厅堂一早有“闹厅”。由职业乐队演奏欢庆的乐曲,主家要赏钱。新中国成立后,改在初一至初二晚上弄狮、舞鸟、套面具滑稽表演或化妆表演,灯谜、弈棋这些原属于知识界活动,随着社会文化的普及和提高,也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娱项目。1978年以后,还增添舞龙、放礼花等活动。农村有业余剧团表演潮剧或民间艺人器乐演奏,俗称“对操”。官陂客家还在水井边舞狮(寓压邪)。
二、元宵
图2 元宵花灯
元宵花灯清至民国,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灯节”),寺庙、祠堂门外挂灯笼,堂上陈列5盆灯花(彩纸制),中为牡丹,两旁排列茶花、菊花各2盆。入夜灯烛辉煌,歌声频传,男女老少除留看家的都出来游玩,称“行元宵,看热闹”。盛况持续至十八日,称“散灯”。有些乡村新媳妇到地头庙拜神,称“落庙”,山区客家称“点灯”。
送甜粿每家每户都蒸甜粿敬祖先。甜粿用糯米浆和红糖或白糖蒸成。也有在粿里面夹上芝麻、冬瓜条、橘饼等。回娘
家、走亲戚互相馈赠或交换,表示彼此吉利,日子过得香甜。如果家里上年有人去世则不能蒸制甜粿,由亲戚于节前馈送。
郊游与荡秋千元宵期间,桃花盛开,柳芽吐绿,年轻妇女有结伴郊游习俗,折几
图3甜粿
书馆枝含苞的桃枝带回家插花瓶观赏。在县城西关外设秋千棚,以鲜竹为架,临风蹬荡。
“落庙”、“办丁桌”清至民国期间,农村元宵有“落庙”、“办丁桌”的习俗。上年元宵后至当年元宵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