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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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流动负债概述
第二节短期借款
第三节应付及预收款项
第四节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第五节应交款项
第六节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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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流动负债概述
一、流动负债的定义与特点
二、流动负债的分类
三、流动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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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指将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1)偿还期限短,以债权人所提出的期限要求为准,或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必须偿还。
(2)这项义务,要用企业的资产或负债清偿,即必须运用资产、提供劳务或举借新的负债来清偿。
(3)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相比较,有助于评价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与清算能力。
一、流动负债的定义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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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流动负债产生的原因
1. 借贷形成的流动负债
2. 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
3.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
4. 利润分配产生的流动负债
(二)按流动负债的应付金额是否肯定
1. 应付金额确定的流动负债
2. 应付金额视经营情况而定的流动负债
3. 应付金额须予估计的流动负债
二、流动负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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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确定的,应当合理估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
流动负债不采用现值计价,而按到期价值入帐,虽然会高估负债,但一则符合谨慎性原则;二则核算简便,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三则符合重要性原则。
三. 流动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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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短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短期借款,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一般是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而借入的或者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通常为一季度)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可以采用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
,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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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核算的区别
“短期借款”帐户只核算短期借款的本金,不核算短期借款的利息,短期借款的利息在实际支付或预提时,通过“银行存款”或“预提费用”帐户核算。
“长期借款”帐户既核算长期借款的本金,也核算长期借款的利息,即按期计算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长期借款”帐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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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短期借款100 000元,年利率12%,三个月后还本付息。
(1)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 银行存款 100 000
贷: 短期借款 100 000
(2)10月31日预提借款利息时
借: 财务费用 500
贷: 预提费用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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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月30日,12月31日预提借款利息时
借: 财务费用 1 000
贷: 预提费用 1 000
(4)2001年1月16日还本付息时
借: 预提费用--应计利息 2 500
财务费用 500
短期借款 00 000 贷: 银行存款 10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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