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的改革领导小组由黄华华省长担任组长,钟阳胜常务副省长和宋海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政厅、教育厅、发改委、监察厅、人事厅、编办、农业厅、审计厅等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
    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实施范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本省农业户口(含城镇的农业户口)学生。
    农垦、华侨农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纳入所在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步实施。
    三、经费分担
    (一)免除学杂费资金
    小学288元每生每学年,初中408元每生每学年。珠江三角洲7个地级以上市和其他14个地级市市辖区农村的免杂费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一费制”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财政补助珠江三角洲以外县(市)的标准。
    免除学杂费资金,由省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按比例负担:
    ;
    (市)及享受山区县待遇的梅州市梅江区、韶关市曲江区、云浮市云城区和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惠州市惠阳区以及享受转移支付政策的江门恩平市等53个县(市、区),由省财政负担80%,市、县负担20%;
    、粤北地区各市所属其他区,由省财政负担40%,地级市、市辖区负担60%;
    (市、区,不含恩平市),由省财政负担10%,地级市、县(市、区)负担90%;
    :2由省财政与省农垦局共同承担,华侨农场由省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与其所在县(市、区)保持一致;
    ,由各地自行解决;
    (市、区)的分担比例由市政府确定,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生生活费
    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补助标准,小学100元每生每学年,初中180元每生每学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恩平市除外)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
“一费制”标准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财政补助珠江三角洲以外县(市)的标准。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费提供课本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补助;珠江三角洲地区(恩平市除外)免费提供课本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对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100元每生每学年,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三)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小学10元每生每学年,初中20元每生每学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恩平市除外)公用经费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标准不低于最低标准。
    公用经费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四)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改造现有校舍危房,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共86个县、市、区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珠江三角洲地区(恩平市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