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摘要: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我国与东南亚各国政府间的经贸往来愈加频繁,企业间的商业合作也越来越多,这对于我国和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都有着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开放也给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鉴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开放不久,各国政府针对贸易方面所签署的一系列合作协议的落实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为了稳固我国农产品在东盟市场的地位,我国政府和企业宜尽早采取措施。其中,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加大我国企业在东盟的投资,以及提升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技术含量至关重要。
关键词: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产品出口;农业产业合作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1)05-0102-08
2010年1月1日,引人注目的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终于正式启动,翻开了我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崭新一页。作为继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建成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是覆盖了亚洲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作为亚洲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开放势必对东南亚乃至整个亚洲的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在经历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盟各成员国都充分意识到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所具备的重要意义。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我国对东南亚各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因此选择我国作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伙伴便成为东盟国家的必然之举。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能给我国带来新的机遇,也可以促进东盟经济一体化,带动东南亚经济的发展。
对我国而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开放在带给我们许多优惠政策和商业机遇的同时,也会带来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第一大农业大国,而东盟的各个成员国也都以农业作为自己的支柱产业,因此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开放必将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农产品出口贸易在我国外贸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研究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开放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便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对于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巩固我国农产品在东盟的市场地位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目前,由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刚刚开放不久,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早在该自由贸易区开放之前,许多专家和学者都曾对该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过分析和预测。针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所存在的各种机会和风险,我国和东盟各国政府已经通过签署各种合作协议和声明以保证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常运转。然而,面对东盟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这些合作协议是否能够有效地落实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本文旨在结合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开放以来的实际情况,研究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开放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产生的影响,并提出解决之道。
一、我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概况
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以来,我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发生了一些变化,并具备其自身的特点。
关税的取消大大促进了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的流通,使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大幅度增加。我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关税是通过两个阶段逐步取消的,第一个阶段是2004年至2009年逐步实行“早期收获”计划,第二个阶段就是2010年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开放。我国对东盟出口的农产品很长时期一直呈现波浪形增长的特征,直到“早期收获计划”实行后,农产品出口贸易增速明显加快。在“早期收获”计划推动的基础上,2010年1月起,中国一东盟农产品全部实现零关税,带动我国对东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又一次大幅增长。2009年度,,而2010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26%。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开放对于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有着鼓励和推动的作用。农产品出口规模的增加无疑将增强我国农产品在东盟和世界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竞争力。
在我国对东盟国家出口大量的农产品中,不同种类的农产品所占的份额也是有巨大差异的。对于农产品的分类标准,本文采用了王直在1997年对农产品的分类法。他认为,以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四位数的数据,可按照农产品的要素密集度、加工程度和用于直接消费的准备程度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作物、含油种子和天然纤维;第二类为加工后的中间产品,包括面粉、饲料、活动物、动物油脂和动物源性纤维;第三类为园艺产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和花卉等;第四类为可用于直接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