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揭秘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技术(六)
日用化工产品通常引起刺激性皮炎、色素沉着和变态反应性皮炎等皮肤疾病,在化妆品所引起的病例中占到了95%以上。因此,皮肤刺激/腐蚀试验是化妆品总体安全评价程序的一部分,特别是对于可能引起皮肤刺激或腐蚀作用的化妆品特殊组份,进行皮肤刺激/腐蚀试验十分必要。世界各国都把化妆品及其原料的皮肤刺激/腐蚀试验列为化妆品安全评价的检测内容。
一、化妆品的局部皮肤毒性反应
皮肤暴露于外源物质(包括化学品、药物或化妆品)可引起多种皮肤反应,反应早期通常是因皮肤屏障功能破坏而出现的皮肤干燥(水分失丢),然后形成红斑和水肿为特征的皮肤刺激反应;还有一部分是由于过敏导致的接触过敏和色素沉着。据报道,职业因素和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中接触性皮炎约占90%以上,其中全部接触性皮炎病例中约70%为皮肤刺激性反应。临床上引起两种不同类型的炎症反应过程:刺激性和变态反应性皮炎。通常皮肤接触化学物质后,可观察和辨别到几种非免疫性的反应形式:
皮肤刺激性是指皮肤接触受试物后产生的局部可逆性损伤,皮肤刺激反应一般无免疫系统的参与,其典型表现是红斑或水肿。皮肤腐蚀性指的是不可逆损伤,典型表现是溃疡、出血和血痂,以及由于皮肤漂白出现的脱色、脱发和疤痕。国际法规强制要求化学品上市前必须进行皮肤腐蚀性评价。但是腐蚀性并不是化妆品使用中希望发生的现象,只是由于制造商失误或消费者误用的情况下偶然发生的情况。另一方面,化妆品原料也可能本身具有腐蚀性,但在化妆品中并不排斥使用,因此终产品腐蚀性的大小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化妆品中腐蚀物质的终浓度、中和物质的有无、赋形剂的使用、暴露途径以及使用条件等。
累积性刺激是重复暴露于外源物质发生的可逆刺激反应,接触此类物质引起的皮肤变化较缓慢,如皮肤增厚、皱纹产生和色素沉着等,这些变化是皮肤炎症的间接效应。
二、体内动物实验
传统皮肤刺激和腐蚀试验多采用动物进行。单次体内皮肤刺激试验一般用兔进行,每次试验至少选择4只健康的成年动物。如预期有刺激反应,初试应考虑使用1只动物。如没有出现明显的阳性反应(红斑或水肿记分大于2)时,应至少再使用2只动物进行试验。如预期无反应,初试可使用3只动物。在使用了至少3只动物后,如仍为疑似反应或不明确,应考虑进行复试。
多次体内皮肤刺激试验是指在7~14天内对实验动物进行重复皮肤染毒,对检测化妆品刺激性的效果比单次染毒效果好,特别适用于与皮肤长期密切接触的或反复使用的个人护理产品。每次试验选择三组以上的动物,每组动物雌雄各5~10只。各组分别接受不同剂量的受试物进行测试。根据产品的性质和用途,多次皮肤刺激试验进行染毒程序、方式和次数的调整。
体内皮肤腐蚀试验与刺激试验采用同一试验程序,不同之处在于动物反应程度的差异。对于预期具有腐蚀性的受试物,强烈建议只用一只动物进行初次试验。先后施用共3次斑贴,第一次斑贴在贴敷3min后去除。如果未观察到严重皮肤反应,则在不同的位点施用第二次斑贴,1h后去除。如果此时观察的结果表明动物能够忍受第三次暴露造成的痛苦,则第三次应在4h后去除斑贴。记录每个时间点的反应程度。如果在连续的3次暴露后的任何一次观察到腐蚀效应(如溃疡、出血),则试验立即终止,如果最后一次斑贴去除后,仍未观察到腐蚀效应,动物应观察到14天。
为了提高皮肤评价试验的科学性,更好的体现3R原则,2002年版的OECD指南对皮肤刺激性的动物试验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优化,采用新的试验策略,可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动物皮肤刺激/腐蚀试验。这一策略基于如下阶梯式顺序:现有资料分析,pH值测定,使用经验证和接受的体外方法,最后进行对动物试验优化。在下列4种情况下,可不考虑进行皮肤腐蚀试验:①根据结构与活性关系或理化特性推断可能具有皮肤腐蚀性的物质,如强碱或强酸类,pH≤≥;②经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显示具有很强系统毒性的物质;③经腐蚀性试验的替代试验(如TER法、皮肤模型试验)的其中一种方法证明具有腐蚀性的物质;④急性经皮毒性试验中,染毒剂量达2000mg/kg时仍未产生皮肤刺激体征的物质。对于非腐蚀性物质也只有必要时才进行体内皮肤刺激试验。
三、体内人体皮肤刺激试验
人体皮肤贴斑试验包括单次、多次和加强暴露刺激试验等多种,其目的是检测受试物引起人体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人体试验一般是用来决定产品或配方的“皮肤相对兼容性”和进行局部“暴露”的风险评价,以证明这种物质应用于化妆品中第一次接触人皮肤或粘膜时对人体无损害。然而,如果只是为了危害评估,化妆品人体志愿者测试获得的数据存在一些特定的偶然性。
单次刺激斑贴试验是评价化妆品对皮肤刺激性的经典方法之一,通常采用芬兰斑试器(Finn chamber)或不同直径的Hilltop斑试器。实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