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蓝田县实施新型农村合.doc

格式:doc   大小:50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蓝田县实施新型农村合.doc

上传人:85872037 2018/6/25 文件大小:5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蓝田县实施新型农村合.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蓝田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管理办法
2007-7-16 12:52: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省卫生厅《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原则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是:
    1、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
    2、政府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3、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并以县为单位统筹;
    4、保障农民健康,重点抵御大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5、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实行大病统筹资金与家庭医疗帐户相结合;
    6、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保障;
    7、方便农民,确保受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以县长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蓝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合管会)。其职责是:
    1、依据国务院、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负责本县农村合作医疗方案、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
    2、负责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订、工作指导与协调;
    3、管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对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预、决算情况进行审查;
    4、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奖惩;
    5、成员部门按照分工切实做好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
    县合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长兼任,宣传、发展计划、财政、民政、人劳、审计、广电等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第五条    设立蓝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作为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编制10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从卫生系统在职人员中选调,隶属县卫生局管理。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县合管会制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措施;
    3、协助有关部门筹集、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4、制定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编制基金的预算和决算方案;
    5、做好县内医疗费用的核销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外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核销;
    6、制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卡、证、表、册;
    7、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提供咨询服务;
    8、负责对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违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