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马府[2011]22号
马公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
实施意见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根据我乡的实际,特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目标和任务
自治目标: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村级得到更好落实,计生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达到村级计生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目标。
主要任务:
1、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知识,帮助引导育龄妇女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认真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工作。
3、协助做好“三查”工作,深入育龄夫妇家庭,了解掌握育龄妇女怀孕、生育和节育情况,防止意外妊娠和计划外生育,保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4、全面、及时、准确的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5、在生产、生活、生育上关心计划生育户和育龄群众,做好经常性访视工作,尽可能的协助解决育龄群众的实际困难。
6、完成计生工作的其它任务。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1、各村要及时调整村级计生领导小组,计生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计生协会理事会,建好人口理论知识辅导站,修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2、健全村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网络
各村要有专人负责村级计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由村两委会成员,计生专干,村计生机构成员,村民小组长、计生中心户和生育文化大院等志愿者为队伍,组成村社服务网络,责任明确,联系至到户到人,覆盖全村社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协会要主动承担村级计划生育群众性工作,充分发挥协会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村要结合实际,做好明确村委会在计生工作中的职责,计生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计生村务公开制度等。
三、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村计划生育自治和服务协议。
各村要严格依照法律,按照程序,搞好章程、协议、公约的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服务协议,要充分体现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共同意愿,突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使群众能够依据公约和协议,履行计生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同时要及时地将修订后草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搞好宣传,及时与育龄群众签定协议。
2、要建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
(1)要建立计划生育重大事项民主讨论决定制度,对涉及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