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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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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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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1986-4-5 0:0 【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卫生部劳动人事部
发布日期:1986-4-5 土
执行日期:1986-4-5
为了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的指示。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本编制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中医科研单位附属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和独立门诊部及综合医院中医科的编制,可参照本编制执行。
一、机构设置
中医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行政体制按照减少层次、精干有力,发挥效能的原则,实行院、科两级制。业务科室应按照中医特点、医院规模、实际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
表1:
1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
|-内科
|-外科(皮肤、骨伤、痔瘘)
|-妇科-计划生育指导室
院长---|-儿科
| |-针灸科
| |-药剂科
| |-检验、放射科
| |-预防保健科
|
|
|-院办公室
|-医务科
|-总务科
表2:
3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
|-内科
|-外科
|-妇科
|-儿科
|-针灸科
|-痔瘘科
|-皮肤科
院|-骨伤科
------|-眼科
长| ||-耳鼻喉科|-门诊临床医技各科
院||-按摩科|-门诊部-|-急诊室
办||-药剂科| |-处置室(注射、治疗)
公||-功能检查科| |-挂号室
||-检验科|-护理部-供应室
||-放射科|-医务科-|-病案、统计室
||-预防保健科| |-图书室、出入院处
| | -----| |
--------| | 接诊室
|-财务科--收费室
|-人保科
|-总务科
|-器材科
注:
(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院业务和行政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相应的工作。各科实行科长或主任负责制。
(2)表1、表2所列仅指行政、业务机构设置,党、团、工会等机构未包括在内。
(3)表1、表2列举了100张与300张床位医院的科室设置,各医院可根据本院所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和医院的规模、特长、技术力量及专业特点进行增设或合并,如增设口腔科、肿瘤科等,有条件、有特点的医院可增设专病诊室。
(4)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或科研机构附属医院根据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可成立科教科。100张床位的医院,人事、保卫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护理、门诊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二、病床的分配比例
中医医院病床的分配,应根据床位总数、当地医疗需要、各科技术力量、专科重点建设等情况,确定各科床位所占的比例。
一般中医医院病床分配可参照表3
表3
中医医院病床分配比例(%)
-----------------------------------------
适应范围|计算基数|内|儿|妇|外|皮|骨|痔|针|眼|耳|分
| | | | | | | | | | |鼻|
| | | | | |肤|伤|瘘|灸| |喉|
(床) | (床)|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数
-------|----|--|--|--|---------------|---
70-150 |100 |35|10|10| 45 |4
-------|----|--|--|--|---------------|---
150-250|200 | | | | | | | | | | |
-------|----|38|10|8 |10|3|10|9|6|3|3|10
300以上|300 | | | | | | | | | | |
-----------------------------------------

注:
(1)病床少的医院,可将业务相近的科室合并,并根据专业特点取舍。
(2)产科床位是否设置,视医院和当地情况定。
(3)专科医院的病床分配可另行比例。
三、人员编制
中医医院人员编制按病床与工作人员1:~1:。
病床数与门诊量之比按1:3计算,不符合1:3时,按每增减一百门诊人次增减六到八人,增编人员要确保用于医疗、护理和药剂等工作的需要。
各类人员的比例:行政管理、其他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总编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总编的6%-8%,其他技术人员占总编的2%;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70%~72%。在医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要逐步达到70%以上。
各类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