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香樟树连锁教育机构加盟协议书
合同编号: 分机构地址: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香樟树教育”,在甲方授权下,开展中小学补习班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香樟树教育组织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教育培训服务组织。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香樟树教育”、“黄石市香樟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的加盟成员,在湖北省黄石市/区,统一使用“香樟树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中小学补习班与家教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教育机构按“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确立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城市办理一家中小学补习班,乙方根据需要并报总部备案后可在该城市设立香樟树教育机构的连锁分部或培训点,甲方将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授权牌,并由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
二、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培训与服务模式,本着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培训服务的宗旨,提高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以及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促进培训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费用
1、加盟费
授权乙方加盟“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准许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镇开设“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机构”。
2、品牌使用费
香樟树教育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运营规范、商业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许可费、维护费,按年收取。具体由甲乙双方商议。
3、管理费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费用,作为该年度总部对加盟方提供教学管理、广告宣传等开支的补贴。
4、证书费
由加盟方将实际考试合格的学员人数上报总部,核实无误后为其办理证书,证书认证及工本费实收。
5、收费办法
1)品牌使用费和加盟费的支付:签约之后,乙方每月28日至31日付人民币 600 元给甲方。每月产生的税务在次月15日之前上报甲方,由甲方代缴当地税务局和国税局(甲方需开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后,本协议书开始生效。
2)证书费的支付:证书认证及工本费,由加盟方在办证前向总部付清。
6、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机构时(乙方教育机构与甲方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的业务联系),则乙方所交纳的授权金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甲方对“香樟树教育”、“黄石香樟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侵犯。
2) 甲方对加盟单位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 甲方有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