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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初中家庭马桥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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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初中家庭马桥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xyb333199 2012/10/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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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初中家庭马桥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马桥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经费发放实施细则
为保证全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根据2012年《靖江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申请生活补助经费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教导、团(队)、财务等处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组织资助申请、审核、评审、公示、核定和发放等工作。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符合优先资助的贫困生要同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设专人负责审核,对家庭脱贫,返贫等情况及时修订,实行动态管理。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靖江市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并由学生及监护人签字确认,并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到教育局资助中心邮箱:jjjyjzzzx@。
四、资金及档案管理
学校在填报或打印各种资助表格时,要统一使用A4纸,便于档案的装订和保存。《靖江市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原件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