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太卫院发〔2012〕26号
关于印发《太平店镇中心卫生院2012 年效能风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现将《太平店镇中心卫生院2012 年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效能风暴方案通知
抄报:县卫生局
会宁县太平店镇中心卫生院 2012年7月12日印发
太平店镇中心卫生院2012 年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全县卫生系统控烟工作
督导检查的通知
会卫发〔2012〕90号
为了全面落实医疗卫生系统室内全面禁烟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甘卫爱函[2012]411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市卫办发[2012]51号)文件要求,县卫生局决定8月初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
医院职工在院内一律不吸烟,吸烟者积极戒烟,为社会控烟起示范作用。
2、患者和家属、就诊者不在院内吸烟。
3、将控烟纳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和防治工作中。
4、医护人员对患者特别是慢性非传染病患者,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并有控烟健康教育处方。
5、创造条件开设戒烟门诊,并提供戒烟咨询服务。
为了全面落实医疗卫生系统室内全面禁烟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甘卫爱函[2012]411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市卫办发[2012]51号)文件要求,县卫生局决定8月初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
请各单位于8月5日前对本单位各科室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形式,进行自查自评,严格按照卫生部修订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控烟组织,健全控烟制度,完善相关资料,落实控烟措施,做到组织制度健全,禁烟标志明显,设置室外吸烟区,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确保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按制度要求全面达标。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自评结束后,将自查报告及评分表于8月6日前报县卫生局302室。
二、省、市暗访
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于8月初对全省、市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进行暗访,按暗访结果对各市州进行排名,并在省级主流媒体和全省卫生系统内进行通报。凡我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这次省、市级暗访中出现问题的,县卫生局将采取责任追究的办法,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取消单位评优选先,取消单位领导和职工评优选先和职称晋升资格。
三、县卫生局检查
县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于近期对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县卫生系统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四、做好迎接省、市、县督导检查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创建无烟医疗机构卫生系统工作交叉督导评估手册》中相关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省市县对控烟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是主管控烟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控烟工作列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近期开展无烟环境布置、查漏补缺,做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的日常工作,确保在暗访、检查中取得好成绩。
附件1:无烟医疗机构评估评分表(2012版)
附件2:《甘肃省创建无烟医疗机构卫生系统工作交叉督导评估手册》相关评分表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系统控烟督导通知
会宁县卫生局 2012年7月31日印发
附件1: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
评估标准
分值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 10分
,职责明确(2分);
2
,职责明确(2分);
2
(包括资金保障)(3分)
3
(3分,有1位成员吸烟扣1分)
3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4分
(1分)
1
(1分)
1
(2分)
2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0分
(5分)
5
、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10分,缺1处扣2分)
10
3. 本机构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21分,每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