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4
文档名称:

论违法所得刑事法规制.pdf

格式:pdf   页数:4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论违法所得刑事法规制.pdf

上传人:164922429 2015/6/2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论违法所得刑事法规制.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
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
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
不包含为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
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
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签名: 日期: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中国人民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
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
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
制手段保存论文。


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
论违法所得的刑事法规制
引言
在经济社会的大背景下,违法所得是大多数犯罪,尤其是法定犯罪通常伴
生的现象;违法所得本身也是犯罪侵犯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直接表现。不
仅是犯罪,违法所得同样会产生于行政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违法所得处于一
个刑事法与行政法两个领域的重叠区域,这使得准确厘清违法所得的含义成为
必要。然而立足于我国目前的刑事法,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对违法所得这个问题
都缺乏相应的较为完备的规范,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违法所得时没有规范
的指引,作法比较随意,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基于此,有必要首先正确界定
违法所得的概念,明确违法所得在行政法与刑事法领域各自的界分;其次构建
相应的刑事法律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国家通过合法程序对违法所得的没收,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
法财产的不当没收,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违法所得的外延比较宽泛,是一个
跨部门法的概念,刑法、民法、行政法对此均有所规定。1鉴于本文主要探讨刑
事法律对于违法所得的规制,因此对于单依靠民事及行政法律法规就可调整的、
没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产生的违法所得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1 竹莹莹:《违法所得问题研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 年 1 月第 7 卷第 1 期
1
论违法所得的刑事法规制
第 1 章违法所得概述
违法所得的概念
概念是逻辑思维的起点,规制违法所得要以明确违法所得的含义为前提。
从现行法律规定出发提炼违法所得的含义,不失为一种恰当的途径。
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
现行法律对于违法所得的规定集中体现在两大部门法中,即刑事法律与行政
法律。刑法在量刑一章(第64条)中对违法所得的问题作出了总则性的规定:“犯
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
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
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同时在分则中,现行刑法
典在某几类罪名的法定刑设置中,明确规定了财产刑与违法所得之间的计算倍
比关系。具体来说包括:第3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其中第175条高
利转贷罪、第180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交易
价格罪、第191条洗钱罪、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中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
国(边)境罪、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8章******罪(其中
第393条行贿罪)等几类犯罪的罪状或者法定刑中均直接出现了有关“违法所得”
的规定。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可能衍生违法所得的犯罪类型却远远不止于上
述所列举的数种犯罪,比如在第5章侵犯财产罪中,犯罪分子就往往能够获得违
法所得。因此,在现行刑法框架下对于违法所得的刑事法规制将会采取总则与
分则相结合的形式,即以总则第64条的规定作为原则性的统帅,一旦犯罪中产
2
论违法所得的刑事法规制
生了违法所得,就依第64条处理;在分则已经另有明确规定的犯罪中,则要优
先适用分则相关规定,只有当分则规定尚不足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考虑适用
总则第64条。但需要指出的是,刑法中并未具体规定违法所得的内涵,虽然可
以参照92条的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利用排除法确定,但依旧不够明确,以至于
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违法所得裁量性过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违法所得”的直接规定体现在第142
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
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
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
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