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鼎富贵E款
福建省分公司银保部
风险提示: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目录
金鼎E款产品介绍
金鼎E款产品卖点
2
金鼎E款销售话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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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E款开发背景
1
推广背景
市场更加规范
银行系保险公司
加剧市场竞争
金E是个什么样的产品?
一个跟主要对手
比肩的产品!
一个更贴近大众
百姓的产品!
一个更具有费用
优势的产品!
产品条款要素
产品名称:金鼎富贵E款
投保范围:28天至75周岁
缴费年期:趸交、期交
保险期间:趸交:五年、六年、十年满期;
期交:五年交,十年满期;
产品条款要素
保险责任:
一、满期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身故或全残保障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若您选择一次交清保险费,则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所交保险费×[100%+5%×(身故或全残时保单年度-1)]。
②若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则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100%+5%×(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1)]。
产品条款要素
保险责任:
三、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
(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等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止本合同所经过的整年数加1。
(2)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外身故或全残的,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等于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年数)。
四、分红金:复利分红、累积生息
示例
金先生,30岁,投保人保寿险金鼎富贵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办10万,保险期间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