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黑龙江省林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心)简介
黑龙江省林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心)坐落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是依托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为推动全省林业产业高效可持续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林业科技孵化项目为主的专业孵化器。按照哈尔滨市、南岗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要求,利用黑龙江省林科院现有条件及人才、技术、科研成果优势,从2004年7月开始,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和建设,经省林科院批准,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正式注册,于2005年11月16日成立了科技企业专业技术孵化器即黑龙江省林业科技创业中心,2006年8月22日被哈尔滨市科技局认定为市级孵化器。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暨中国林科院黑龙江分院,始建于1956年,是从事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的公益型研究机构。全院下设林业科学、林产工业、森林保护、林副特产、森林工程与环境和野生动物6个研究所;拥有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丽林、江山娇、肇东实验林场及平山野生动物实验场5个科技成果实验示范基地。
主要任务是:立足东北林区、解决生态环境和现代林业建设中综合性、关键性、基础性的科学技术问题。重点研究领域为:森林生态、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珍惜经济植物与非木质林产品,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木材科学与技术、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森林与环境科学、林业生物技术、拥有3个国家级标准化委员会(分委会);13个省部级各类研究中心及技术产品检(监)机构;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重点学科及1个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并向全国发行《林业科技》和《中国林副特产》科研核心期刊。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已成为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区域特色明显、测试手段先进,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林业研究机构。
黑龙江省森林科技创业中心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张克(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副院长)
常务副主任:徐相江(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产业处处长)
副主任:于文喜(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科技处处长)
副主任:赵晓丹(哈尔滨市南岗区科技局局长)
副主任:刘枫(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张化危(南岗区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区办公室主任)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徐相江兼(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产业处处长)
管委会委员:黄志军(哈尔滨市南岗区科技局政策法规部部长)
            王晓明(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办事处副主任)
            张  靖(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办事处科长)
            李太烈(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公安处处长)
            刘  君(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行政处处长)
            李晓彦(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产业处科长)
            陈  迪(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计算机中心科长)
            李东枚(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产业处)
            唐  华(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科开发公司科长)
            廖春光(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开发公司)
入孵企业基本条件
(一)  入孵对象
1、回国创业的海外学子
2、立志创业具有知识产权的各界人士和经济实体
3、国内,外中小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
4、产品能够创汇的科技企业
(二) 项目和企业要求
1.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主要包括微电子科学和电子消息技术、光电子科学和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能源科学和新能源、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医药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以及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2. 新办或技工贸总收入在50万元以下,运行不到2年的企业
3. 入孵程序
(1)书面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三年发展规划,主要人员基本情况及申办企业的基本材料及附件
(2)根据创业者所持科学项目,经营业绩,企业资信、经孵化专家顾问组评审,研究确立给予种子资金支持
(3)确认后,孵化器同被孵化企业双方签订入驻合同
入孵企业毕业条件
1、经认定的科技孵化企业,能够吸纳就业人员20人以上,从事研发的主导产品科技含量达60%,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5%
2、经营状况良好,有2年以上运营期,主导产品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3、年科工贸总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有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
(2)、黑龙江省林业科技创业中心岗位职责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岗位职责
聘请专家咨询委员(即省林科院产业管理委员会)、中国林科院、东北林业大学、省科技厅、省森工总局、哈尔滨市科技局、省林科院专家组成林业科技强大的队伍。为省林业科技创业中心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参与、监督、指导中心工作。对中心的建立,运营和发展进行指导,对入驻企业个案进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