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税改革尚待突破
实现税制模式转换,是早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改革目标,综合所得税制度却迟迟未能启动。
《中国经济信息》综合报道
上调至3500元以来,新的标准已经实施三年之久。从实际实施情况看,以2013年为例,全国税收收入为109175亿元,但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仅为6360亿元,%,与个税开征之初的6%相差无几。按全国13亿人口计算,,。表面看来,平均纳税额并不高,但实际情况是,个税的税基并不是13亿人,而是几千万工薪阶层。从财政部2011年提供的数据来看,我国大部分个税纳税人来自工薪阶层,税基仅有2400万人。
不能仅盯免征额
工薪所得税在个税总收入的比重几年来始终在6成左右。据国家财政部的数据显示, 2012年个税总收入为5820亿元,而工薪所得税3577亿元;2013年个税总收入6531亿元,工薪所得税4092亿元;2014年前三月工薪税占整个个税比重还是如此。虽然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一再提高,但工薪税占个税比重没有变化,即工薪阶层依然成为个税征缴的主力对象。个税沦为“工薪税”名副其实。
尽管个人所得税只是一个小税种,但它能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公众强烈地把减税的希望寄于此,原因就在于它是一种直接税,由公众直接负担。事实上,在中国税收收入总额中,个税只是位列第六的税种,而前面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五大税,都是间接税,可以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
从税收史来看,自个税在18世纪末在英国诞生以来,几乎每个国家都采用这一税种,并逐渐成为了各国最主要的税种。从税制改革的方向来说,我国应该大幅降低间接税,并逐步扩大个税的税基。
从长远合理的税改框架来看,免征额高低并不是个税的重要问题,免征额只需设在基本生活保障线之上就可以。在美国等国家都没有法定的免征额,甚至人人都交个税。至于有人认为我国“如果实行万元起征点……这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这毫无道理,如果征税权不受限制,政府预算、开支皆不受公民监督,纳税人交再多的税也不会有任何荣誉感。就目前税负异常沉重的现状而言,如果不降低间接税,要求提高个税免征额并不过分,甚至是免征额越高越好。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则不赞同上述观点,在他看来,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使缴纳个税者减少,甚至变成高收入者的“特权”,且不缴个税并不意味着税负减轻,直接税负减少之后依然还有间接税负。个税调整应该有一套相对稳定的机制,与物价、居民收入水平相挂钩,然后将这套机制写入法律,以后依据机制对个税起征点进行定期调整。这不仅节省立法成本,而且让民众有明确的心理预期。
平税制可行性待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近年来国内舆论对个税改革主要聚焦于免征额,过去十年个税改革也一直在围绕着分类计征的分类科学标准打转,而事实上,这都仅仅是个税体制的一部分。个税体制改革,仅仅围绕免征额和分类标准做文章,是社会对个税体制认识的误区。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建议称,我国应实施平税制度。在他看来,用高个税税率调节收入分配,这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政策的最大“空想”,体制与社会福利不健全,高税率下偷税漏税不仅盛行而且理直气壮,一定是拿死工资的人缴税,拿活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