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GB 14554-93
代替GBJ 4-73
批准日期 1993-07-19
实施日期 1994-01-15
(1993年7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4年1月15日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原的厂界浓度限值。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6 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4677 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680 空气质量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分光光度法
3 名词术语
恶臭污染物 odor pollutants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臭气浓度 odor concentration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被数。
无组织排放源
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m的排放源。
4 技术内容
标准分级
本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三级。
排入GB 3095中一类区的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
排入GB 3095中二类区的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GB 3095中三类区的执行三级标准。
标准值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见表1。
1994年6月1日起立项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执行二级、三级标准中相应的标准值。
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新扩改建
现有
新扩改建
现有
1
氨
mg/m3
2
三甲胺
mg/m3
3
硫化氢
mg/m3
4
甲硫醇
mg/m3
5
甲硫醚
mg/m3
6
二甲二硫
mg/m3
7
二硫化碳
mg/m3
10
8
苯乙烯
mg/m3
14
19
9
臭气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