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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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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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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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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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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我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全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员工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要求,常抓不懈。要加强干部员工的学****教育,以治本为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操作、管理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纪、法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若干政策规定,发挥表率作用。
三、党委对本行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各支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支部委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五、党委年初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认真进行安排,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六、党委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对各支行、分理处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年度干部考核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或根据情况做出惩处决定。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以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解决。领导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自觉接受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八、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来信来访不推不拖,及时登记,认真办理。如涉及工作人员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保护检举人合法权益,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廉洁从业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本行工作人员廉洁从业,防止在履行职务和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以权谋私、以职谋私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行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廉洁从业,维护本行利益、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在与客户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交往过程中,禁止利用职务和业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因无法谢绝而收受的,应在本人回单位后10日内到纪检监察部门登记上交;
(二)参加客户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及接受不正当服务;
(三)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与客户发生经济往来;
(五)向信贷客户借款;
(六)向客户推销商品和物资。
第五条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擅自参加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活动,不准利用本行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不准为谋求小团体或个人利益,在本行内部相互宴请或赠送礼品。
第七条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串通客户,虚报材料,隐瞒项目缺陷和风险隐患,变通调查和审查条件,降低调查审查标准,提出不利于本行的调查和审查意见;
(二) 通过非公开方式对处置债仅、股权进行价值重置,使本行权益受损。
第八条不得擅自在客户单位、持股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经批准兼职的,不得将兼职报酬据为己有,应按本行有关规定登记上交。退休后三年内不得接受我行客户单位的聘任。
第九条不准跑官要官,或弄虚作假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第十条禁止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与当事人接触,泄露非公开信息;
(二)在招聘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宴请、礼品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在考察考核过程中,隐瞒或歪曲事实,提出不公正的意见;
第十一条禁止在采购活动中牟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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